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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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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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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商业银行
房贷细则出台
农行规定:初始贷款30万元以上的,利率自动下调
  北京消息 央行实施房贷新政后,首个商业银行房贷细则昨日出台。农业银行表示,将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积极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农业银行规定,借款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借款人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调。

  农业银行还重点明确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政策。在对存量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农业银行采取了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通过银行内部的计算机系统自动调整利率,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执行利率自2009年1月1日起即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另一种方式是手工调整,即对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原适用利率、客户贡献度、客户资信及监管要求等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2009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 (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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