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奖金门”事件再次升级。11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在中国泳协官方网站上发表关于于芬奖金问题的回应,声明称“对现任教练和输送教练奖金金额的计算是清楚、准确的”,“经核实,5名代领人中,4名代领人已证明当时就将代领的奖金交给了于芬同志”,并强调游泳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问题。11月4日,于芬委托律师正式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要求监察局对她举报游泳中心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记者采访了当事人于芬的律师,律师王兆峰代表于芬表态说,游泳中心的声明有三个疑点。
疑点一:
代领奖金者为什么没有于芬的授权?
“游泳中心说于芬的奖金是由5个人代领的,但目前我们了解到,于芬没有授权任何人代领奖金。”王兆峰认为,于芬教练所获奖金数额巨大,不可能随随便便找人代领,这种做法有违常识,尽管于芬不在国家队执教,但是将奖金交给同在一所城市的本人并不困难。“一个说认识你的人,去会计那儿代领你的工资,你认为一个正常的单位会给他这笔钱吗?代领的前提是经过了当事人的同意。”为了让人理解这其中的逻辑,王兆峰打了一个比喻。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于芬没有授权任何人领取奖金。因此,游泳中心关于“于芬奖金已由人代领”的说法不成立。
疑点二:
回应举报的声明为什么由游泳中心自己发出?
王兆峰认为,于芬是今年1月向国家体育总局的纪检部门举报奖金问题的,按照程序,应该由纪检部门调查这件事。然而现在,总局关于奖金事件的回应声明却是由游泳中心发出的。“游泳中心
现在是自己调查自己,显然是不客观也不合适的,声明没有任何意义”。
王兆峰说:“最初,我们通过总局下设的职能部门监察局进行检举,是希望能通过内部解决的办法来处理问题,但现在于芬和游泳中心双方各执一词,都通过媒体频频澄清、自说自话。快10个月了,监察局没有给于芬一个明确的答复,事态没有得到平息反而更加扩大,真的快要变成一场闹剧了!”
疑点三:
游泳中心对于芬奖金的核算是准确的吗?
在此份声明中,游泳中心称“对现任教练和输送教练奖金金额的计算是清楚、准确的”,但根据于芬自己测算,奖金应至少在100万以上,而目前实际领到手的只有15.7万,至于被“代领”的奖金,于芬没有收到。并且到目前为止,于芬没有见到任何游泳中心给出奖金核算清单。因此,“奖金计算清楚准确”一说也不成立。
“于芬1月份写举报信到现在这么久,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所有的答复都是面向公众的,却从来没有跟我们直接接触过,书面和口头的都没有。”王兆峰透露,“我们现在已经向体育总局正式发出律师函,要求纪检部门给出正面答复,至少要求表明态度。”
(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