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孙大伟)
近日,瀍河回族区一消费者因新购电脑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要求退货,却被商家以无外包装纸箱为由拒绝。4日,在工商执法人员和本报记者的帮助下,消费者终于拿到了6500元退款。
张先生在机车工厂技校上班,9月,他在启明东路一家名叫“启德”的电脑专卖店花6600元购得一台联想旭日420笔记本电脑,价格低于市价200多元。低价买到好东西,原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可是张先生却高兴不起来。
购机不到一星期,这台笔记本电脑便时常出现自动关机等故障,张先生两次让售后人员上门维修。10天后,售后人员以笔记本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为张先生免费进行了调换。可是,10月中旬,新调换的笔记本电脑又出现了频繁死机的情况。
10月20日,张先生带着笔记本电脑来到专卖店要求退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后,销售人员才勉强答应退货。但是,销售人员在对笔记本电脑及其相关配件进行检查后,要求张先生将购机时的外包装纸箱拿来办理退款手续。
张先生表示,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纸箱早已当作废品处理了。此时,销售人员态度强硬起来,表示外包装与笔记本电脑一起回收是生产厂家的规定,退货一定要有外包装。随后,张先生多次找到该电脑公司协商,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11月4日,无奈的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这件烦心事。随后,记者陪同张先生带着存在质量问题的笔记本电脑来到瀍河工商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商家以生产厂家的规定为由拒绝执行“三包”义务的做法不合理,立即陪同消费者来到这家电脑公司。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只要这台笔记本电脑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任何经营者都不应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随后,该公司负责人邱某扣除100元外包装费用后,为张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