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2版:综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供热中心可随时开阀送暖
世界邮展
昨日“巡邮”到南京
电缆断落
砸住两辆小轿车
我市低收入人群
获免费技能培训
“模特”换冬装
河南明确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标准
中国网民
日新增近24万人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11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河南明确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标准
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
  新华社郑州11月7日电 (记者 李丽静) 河南省有关部门明确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标准,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

  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高层次人才“兴豫之光”行动计划的意见》。《意见》明确下一步将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包括组建院士、高级专家咨询顾问团以及省属高校和省级科学院所从国内外聘请10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等。

  河南省要求省属高校和省级科研院所抓紧落实从国内外聘请10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计划。《意见》规定省属高校聘请高层次人才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规划,组织实施。企业和社会组织聘请高层次人才计划,分别由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具体组织实施。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采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目录,大力引进该省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河南省还明确了对引进的高级人才的待遇安置问题。《意见》规定引进的两院院士年薪不低于20万元,聘期5年以上的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10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经费。省级特聘教授聘期内年岗位津贴不低于10万元,聘期5年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对引进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省属高校、省级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设立特聘专家岗位待遇,实行特岗特薪。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实行重奖,以发挥高层次人才积极性、创造性。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