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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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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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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inion 今日视点
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
李 翔
  【新闻背景】我市对道北二路建设等一批正在紧张筹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工程进行招标,通过公开、公正的法定程序,确定施工单位。(本报7日报道)

  看罢这则新闻,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透明、公平的举措有望让这些“民生工程”建造得更得民心。

  目前,国家在工程建设领域普遍推行的招投标,是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进行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是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净化建筑市场环境,遏制建设领域腐败而采取的一项阳光措施。“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现象尽管为数极少,但损坏的是党和政府形象,伤害的是民心。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经济主体,工程投标是各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蕴含着效率与公平的统一。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工程招投标,给予每一个参与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在确保建设单位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建成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规避“豆腐渣”工程的出现,而施工企业通过规范化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内部效率,从而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工程甲乙双方的共赢。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投标仅仅是个良好的开端,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要真正建造出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必须有科学、系统的管理规则,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切切实实将“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责任与信誉,浇注到每个基桩中,夯实在每平方厘米的混凝土里……

  建造的是一条路,在群众心中立起的是一座碑。也正因为比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贴近实际、更符合群众意愿,“民生工程”才最有可能成为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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