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居彬) “近一个时期,我市部分商家发售代币购物券(卡)呈现公开化、普遍化趋势,已成为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市廉政办有关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全市代币券(卡)治理专项工作会议上严肃地说。据介绍,这次治理行动将严查党员干部违规收受代币券(卡);追究违规购买、发放、使用代币券(卡)单位领导的责任;要求有关企业立即停止制作、销售、发放代币券(卡)。
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券(卡),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制售代币券(卡)系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199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也曾多次发出通知,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我市曾于2002年、2004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共查获各类代币券(卡)价值109.6万元,查办案件15起,对违法制售和购买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介绍,近段时间,印制、发售代币券(卡)等现象在我市又有所抬头。市廉政办有关负责人说,代币券(卡)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市场经济正常运转,而且已经成为一种行贿受贿的手段,正在腐蚀公务员队伍,为此应予以坚决治理。
据了解,此次治理活动有两个重点:一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代币券(卡)的,若及时主动向组织登记上交,原则上可不予追究;对继续收受代币券(卡)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违反规定购买、发放、使用代币券(卡)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这次会议强调从源头上根治代币券(卡)问题,要求各类商业企业、印刷企业自即日起立即停止制作、销售、赠送、发放代币券(卡)行为,已经印制代币券(卡)的要立即向市廉政办报告,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
据介绍,在这次治理行动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商业企业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制作、销售有价证券的企业、商家,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坚决查处,对违规企业、商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拒不缴纳罚金的将依据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