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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版:说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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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收条,他缘何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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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超过
法定人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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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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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超过
法定人数怎么办
  某公司陈先生问:我们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最近一次公司股权的变动中增加了26名新股东,结果造成变动后的公司股东人数超过了50人,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我公司此次股权变动有效吗?现在该怎么办?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崔建峰律师答: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此可见你们公司此次股权变动后,股东人数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限制,我国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是不会对你们公司此次股权变动给予变更登记的。

  在实践中,公司成立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很可能会导致股东人数超过50人,从而突破《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最高限额。我们认为不能由此认定你们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因为关于合同无效的认定应具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依据,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规定。针对你们公司目前因股权转让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制的状况,建议你们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后的新情况和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公司的性质由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倘若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或者股东仍愿意维持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闭合性特点,你们公司可借助信托制度或代理制度将公司的名义股东控制在50人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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