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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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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受益者是百姓
官员修“面子”
不如修民声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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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民工返乡潮
亟须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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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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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inion 今日视点
交通文明受益者是百姓
牛学军
  【新闻背景】我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根据有关法规,我市将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人、骑自行车者、骑电动车者分别处以5元、10元、20元的罚款。(本报10日2版报道)

  我市交通状况如何?市民是否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相信大家心里都有答案:机动车司机大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可是行人、骑自行车和电动车者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相当淡薄。总而言之,我市交通文明还亟须提高。

  长久以来,我市交警在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和骑自行车者、骑电动车者的时候,相当人性化,能制止的就制止,该教育的就教育,很少动真格——罚款。人性化执法当然好处很多,可也会出现副作用。

  我市的一些交通要道路口处,如果没有交警现场指挥,那么很多行人和骑自行车、电动车者就会见缝插针,根本不看信号灯,瞅准机会就猛地冲过去,以致险情频发。据交通部门调查,今年大部分交通事故都和骑电动车者抢道有关,骑电动车者俨然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对行人和骑自行车、电动车者的违章行为从严执法,能有效改善我市交通面貌,实际是对群众利益的最大保护。出行更顺当、更安全,谁不喜欢?

  交通文明,关乎城市形象,关乎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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