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查,受伤乘客王女士目前已无大碍。同时,公安机关正在向王女士、公交公司了解情况,并利用一定技术手段,追查此事中的打人男子。
“遇上坏人了,能怨谁呢?让我觉得最心寒的是,车上有那么多人,当时哪怕有人说句话也好啊。”事发两天后,王女士对我们说。
“作为职务行为,把乘客安全地送到目的地,是我们的责任。发生这样的事情,司机们也觉得难过。”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虽然关于车辆营运的各种内部规章齐全,可对于上述突发事件,司机们处理起来困难很大。遇到此类事件,公交部门对于司机的要求是“积极协助乘客处理”,但执行起来难有具体标准。
采访中,许多司机都表达了对打人男子的谴责并谈了他们的感受:“乘客在车上发了急病、丢了手机的事情,我们也遇到过。在征得其他乘客同意后,我们可能会将车直接开至医院、派出所。但这种事情很少遇到,突然发生时很难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合适反应。”
众多市民对此事表达着自己的“遗憾”。“面对车上凶蛮的打人者,谁不心慌?如果能有几个人哪怕是加以过问,如果司机能有章可循,也许事情就不会发生。唉!”在发给记者的一封邮件中,一名读者这样说。
事件发生后,公交公司已行动起来,加强对司机行车时遇到突发事件如何处理的教育。
处理此事的民警表示,为查案需要,他们会向当事公交司机询问情况:“我们内部也在讨论,司机、乘客都是普通人,无论他们当时知情与否,于法规来说,公安机关难加指责;但事情发生了,让办案者感到遗憾的还是众人的冷漠啊!”
我市多名法律界人士分析,虽然“乘客买票上车就与公交部门构成了事实上的营运合同”,但具体到这种乘客遭到他人伤害的情况,“受伤女士如果要谴责,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将于心不安。因为,这种事情最根本来说还是对每一个目击者道德的考验。受害者今天是王女士,明天可能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一点正气,对弱者会有着格外的意义。” (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