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春在法庭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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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泄心中“块垒”,央视前导演冯春喝高以后,多次将他人自行车扛上13层高楼,从楼道窗户扔下,砸车听响儿。19日,认定冯春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经鉴定精神无异常
19日上午9点,在法警的带领下,今年33岁的冯春低头走进法庭。进门的一刹那,他抬头快速扫了一下坐在旁听席后排的父母,而后走到了法庭中央。
事发前,冯春已来京打工10年。他与某文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央视少儿频道动画剧场担任导演。网络资料显示,他还曾是央视《金苹果》的导演。
出事后,冯春的父母就从老家赶来,等待案件结果,一直没有回去。坐在后排,冯春头发花白的母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儿子,眼圈泛红,无声的泪水不时从她的眼里涌出。
庭审中,冯春一直低着头。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所有证人证言,冯春每次的回答都一样,非常干净利落:“是的,我认可。”
事发后,冯春的父母曾提出给儿子作精神鉴定,并称冯春的脾气平时就异常暴躁。
庭审材料则证实,经司法鉴定,冯春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正常,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辩护人为其求轻判
“一失足成千古恨!”19日,冯春的辩护人称,事发时,冯春一人在北京打拼,央视工作压力很大,正好他感情又遇到挫折,酒后一时冲动,方才行为失常。
辩护人表示,冯春先后扔下6辆自行车的行为,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仅造成5930元车辆损失。事发后,冯春认罪态度较好,他已退休的父母也替他赔上了这笔损失。因此,请求法庭对冯春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最后陈述阶段,冯春站起来作陈述。他声音嘶哑、两眼通红地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这几个月,我失去了很多东西。同时,我愧对父母,我要对我的父母说一声:对不起。”
话未说完,泪水就从他的脸上滑落。他转过身去,正对着旁听席上的父母深深地鞠了一躬。
据了解,案发后,该文化公司已经终止了和冯春的劳动关系。对于将来有何打算,冯春称,他现在也不知道。“毕竟这事影响太大了。但无论将来做什么,我都会控制喝酒,控制自己的行为”。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