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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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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上网 竟有家长“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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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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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咄咄怪事
未成年人上网 竟有家长“批条”
  本报讯 (记者 李英杰) 在近日巡查网吧时,我市文化执法人员发现一件咄咄怪事:个别未成年人竟手持家长签发的批条来上网。这让执法人员有些哭笑不得。

  这些孩子手持的家长批条,上面写着“同意上网”字样。经执法人员了解,原来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忙于经商或工作,竟把孩子“寄存”在网吧。此外,还有个别家长亲自带着孩子到网吧玩……家长如此行使监护人的责任,让忙于四处巡查的执法人员有些哭笑不得。

  近来,文化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中小学生作息时间,重点在12点至14点、17点至20点对网吧进行巡查,仍发现少数网吧顶风违规经营。前几天的一个中午,天津南路金沙网吧接纳了4名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上网,被执法部门停业整顿60天。

  因上学前、放学后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或未按规定进行上网身份登记,西苑公园西侧的五环网吧、中州西路的天娇网吧和迅游网吧、关林农贸市场的帝博网吧、纱厂北路图书批发市场附近的碧海网吧、中州东路的开心果网吧以及爽明街口的龙胜网吧被停业整顿30天。

  此外,还有7家网吧未按规定进行上网登记,被处以行政罚款。

  随着文化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网吧违规经营收敛了不少。与去年同期相比,市长热线及市文化市场投诉热线有关网吧的投诉减少了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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