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7张!这是我市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半个月来警方开出的罚单数。面对平均每天近200张的罚单,交警部门和受罚者均有话想说。
近半数受罚者不知道自己违法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警务科科长李松宇介绍,近3000张罚单中,有1339张开给了骑自行车者,有905张开给了骑电动车者,其余693张开给了行人。
李松宇说,由于这次活动的监测路口大多挂有宣传横幅,且有协管员协助交警维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秩序,因此,因闯红灯被罚的市民并不多。在被处罚的非机动车驾驶者中,有近60%的人是因在左转弯时斜穿路口或未按正确路线行驶受罚的。另外,在快车道上或在路口的交通护栏内侧行驶,也是一些非机动车驾驶者受罚的原因。
在一些重要路口,不少交警表示,有近50%的受罚者在接到罚单时仍不清楚自己为何违法,有些人还会搬出这样的理由:“我以前一直是这样骑(走)的。”
老年人和孩子交通违法现象很突出
不少交警表示,其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市民数量远远多于开出的罚单数量,出于人性化考虑,他们对其中的老年人和孩子多以批评教育为主。
市交警一大队民警赵平灿说,为了省事,很多骑三轮车的老年人在经过解放路与中州中路交叉口时,从交通护栏的内侧斜穿过路口。另外,一些步行的老年人行动不便,通过路口时不看人行横道上的信号灯,不但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还时常造成堵车等问题。
在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值勤的一名交警说,由于该路口有天津路小学、市二十三中等4所中小学校,每到上学和放学时间,骑自行车横穿路口和在马路上飞奔的学生非常多,他和同事在“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开始时曾经劝导学生不要闯红灯,但是几天下来收效甚微。
市民呼吁: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提起17日在百货楼交通岗受罚的情况,市民李先生感到有些委屈。当日,他骑自行车沿中州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人民东路与中州中路交叉口时,他从路口西侧的人行横道上左转,被交警拦下。“我知道最近在查非机动车和行人,因此看了人行横道上的信号灯。但是交警过来告诉我,应该先直行,再左转”。
李先生承认,自己骑车已经有10余年时间了,之前确实很少在意交通法规。这次交警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从各方面来看都是好事。但是他觉得,自己和很多人一样,在学骑自行车时并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因此对一些问题不太清楚。“希望交警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便于大家知法、守法”。
对于学生“横行路口”的现象,涧西区某小学的校长表示,这与交通宣传课程流于形式有很大关系。她说,交通宣传课每年都要上,但是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学生,都没把它当回事儿。此外,家长平时“知法犯法”,也是孩子们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我市仅有市二十三中等少数学校对学生参与交通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这位校长呼吁,希望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联手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并对学生的交通行为建立档案,从多方面规范他们的交通行为。
您应当这样骑(走)
李松宇说,在这次“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中,交警部门发现了一些较为集中的问题。
非机动车驾驶者行至路口时,首先应当观察信号灯;如果所在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应观察人行横道前的信号灯;在这两种信号灯都没有的情况下,可根据机动车信号灯行驶。在左转弯时,非机动车应先直行,再左转;如果在直行后发现左转灯或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则应在待转区停下;如路口的地面上没有划出待转区,则应停在不阻碍直行车辆的地点等候通行。驾驶非机动车斜穿路口、停车越线以及在交通护栏内侧或快车道上行驶,均属于违法行为。
行人通过路口时,应严格按照人行横道上的信号灯通行;如无人行横道信号灯,可随机动车信号灯通行。行人左转弯不必按照“先直行再左转”的规则通行,但应站在人行道上等候信号灯。
另外,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5条的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是,根据此条规定,非机动车有转向灯的,转弯前要开启转向灯。
李松宇表示,今后,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增加监测路口的数量,并认真执行有关处罚规定。目前,我市有大小路口300余个,交警监测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路口。市民切勿因未遭处罚而心存侥幸,毕竟“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交通安全都是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