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彩兔:我想对11月18日晚报3版刊发的《公交车上乘客遭殴打
司机未加干涉引争议》事件发表点看法,可以吗?
洛阳新闻网:好的,你请说。
卡通彩兔:我觉得那两个打人的男乘客有暴力倾向。如果当时司机不停车的话,有可能他也会被打。
洛阳新闻网:那也不应该让歹徒逃之夭夭啊!
卡通彩兔:但是我觉得公交车司机是一种很辛苦的职业。
洛阳新闻网:你有什么感受?
卡通彩兔:有一天,我上午11点多坐9路车,在等红灯时,看到旁边公交车上的司机狼吞虎咽地吃了两口饼,红灯一过,司机赶紧把饼放下。这个时间大家都在准备中午饭,可他还在吃早点。
洛阳新闻网:正点饭也吃不上,是挺辛苦的。
卡通彩兔:让我不明白的是,其实最可恶的是那两个打人的男乘客,而且整个车厢那么多乘客都没有人站出来,为什么只有司机站在舆论的风口上呢?
马上就访:就“卡通彩兔”提出的疑问,记者咨询了河南松盛律师事务所方西乾律师。方律师认为,公交公司对此类事件应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乘客在上车买票后即与公交公司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公交车司机开门放走打人者的做法于情于法都是不对的。方律师最后谈到,作为乘客,当目睹身边的乘客遭遇危险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保护同伴的安全,这既是救人也是自救,否则行凶者的拳头下一次就有可能落在你的头上。只有乘客和司乘人员携手努力,才能营造出最安全的乘车环境。
(见习记者 曾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