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1月28日电
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日前被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7年8月,张海钦利用其担任河南省周口市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33.8万元、美元9.8万元、购物券1.5万元。
法院还认为,张海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现有家庭财产及支出与其合法收入和违法犯罪所得之差,有价值人民币572.6万元、美元7.8万元及港币1.04万元的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其行为也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