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本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涉及国计民生的这一重大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一位接近高层的人士27日表示,拟议中的新定价机制方案将根据不同的国际油价水平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同时调价幅度也有了明确约束。
上述人士是在南京举行的一次成品油大会上透露该信息的。据他介绍,高层正在拟议的新方案之一,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其中,最高零售价以出厂价为基础。
同时,新方案规定,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80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同步调整;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80美元/桶时,扣减加工利润率计算国内成品油调价额度;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另行确定。
此外,目前浮出的这套新方案内容还包括,在一个月内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800元/吨;连续3个月内调整幅度累计不超过1600元/吨。
“这是为了避免过分投机,也为了防止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导致国内油价波动过剧。”上述人士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经济师牛犁介绍,在国际油价大跌之后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价格体系相对容易、成本也小。“尤其是这次国际油价的暴跌主要由金融危机所触发,危机过后油价仍会上涨。届时,中国不知何时能再迎来这样的接轨机会”。
他认为,不必过于担心油价接轨后的市场承受问题。“一方面,补贴机制必须到位;另一方面,中国有WTO开放的经验,当年畏之如虎的农业、金融业在开放后也没有到崩溃的地步。事实证明,放开得越早、市场化程度越高的领域反而是发展最好的” 。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