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为提高信号灯控路口的机动车通行能力,缓解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拥堵状况,我市又在市区规划增加了一批左转弯待转区。(本报2日报道)
外地实践证明,路口增设一个左转弯待转区,可以每小时多通行二三百辆次,通行能力提高30%。如果路口的四个方向都能规划出这样的待转区域,那么其好处自不待言,前提条件是,停车线上排头车司机要懂得使用左转弯待转区,带动后面的车自然跟进。
4月11日10版洛阳晚报曾报道,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在实际交通参与中,不少司机不能正确使用左转弯待转线,该进入待转区时不敢进入,不该进入时又盲目进入,影响其他方向的机动车通行,反而导致路口通行效率降低。
由于作为道路交通标线之一的“左转弯待转区线”,不少驾驶员未能弄懂如何使用,规划一年有余的左转弯待转区这个旨在加强路口左转通行能力的“好法儿”,仍未能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个现象值得思考。
优美环境、文明城市的建设有赖于交通文明。为疏堵而引进的一剂良方为何淮橘为枳?交管部门似乎应承担起更多的宣传、教育责任,引导司机尽快熟知这个交通规则,让其效果很快显现。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政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坚决执行和落实。由“左转弯待转区”笔者想到近年来,各级部门针对我市具体情况也先后引进、出台了许多利民“好经”、“良策”,在落实时其中少数却未能真正益民、惠民,与社会和群众的期望有不小的差距。
由此,我们有必要“盘点”一下,唤醒那些“沉睡”的“左转弯待转区”——把好的利民、益民、惠民制度、政策圆满执行,落实到自觉的实际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