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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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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失忆”
高中作文另有作者 回应称年代久远记不清
  据《天府早报》报道,自“球评抄袭事件”后,2日李宇春再被网友爆料称她学生时期的作文有抄袭之嫌。

  网友揭发其文章抄袭

  近日,有网友发掘出李宇春、韩寒、何炅、黄晓明、苏有朋等众多明星学生时代的作文,在网络上贴出,引来众多网友的热议。在被曝光的作文里,李宇春的3篇作文《那个女孩》、《我讨厌“长大”》、《我们属于夏天》受到了网友的好评。不料2日有好事的网友却“揭发”李宇春其中一篇作文其实是抄袭的。

  该网友把李宇春在高中时发表在校园文学社刊物《桂湖新荷》上一篇名为《我们属于夏天》的文章翻了出来,文章的标题下赫然印着“高一(7)班 李宇春”,在角落上则写着发表日期“2000年6月《桂湖新荷》第29期”。然后他又找出原文作比对,该文章原来是登载在1994年由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名为《我们属于夏天》的文集里,作者叫骆逸群。记者发现,两篇文章只有非常微小的差异。

  原作者:她当时未成年可以原谅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我们属于夏天》的原作者骆逸群,在看完网友贴上来的李宇春的作文后,骆逸群笑言:“这也抄得太多了吧?连题目都一样。”据他介绍,《我们属于夏天》早在1989年就已出版,而网友找出来的1994年的版本是再版。不过对于网友指责李宇春抄袭一事,骆逸群态度比较宽容:“当时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她还在上高一,应该是未成年人吧,这样的事情还是可以原谅的,而且登载她文章的这本刊物并非有刊号的出版物。”

  李宇春:记忆很模糊

  2日,记者联系了天娱公司的宣传人员,他表示已有同事将公布的作文以短信形式发给李宇春,“李宇春已经确认过,公布的作文确实是她写的”。记者随后致电李宇春的经纪人,同时也是李宇春的嫂子,对于抄袭一说,她回应:“因为事情很久远了,李宇春的记忆也模糊了。”不过她强调,李宇春在读书时期,写作是强项,不太会有抄袭的行为。     (李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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