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预计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05元以上。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提高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待遇水平等10项政策,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
1
.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惠及群体:全省约46万名优抚对象
政府举措:10月1日起,全省现有各类优抚对象再次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抚恤金补助标准提高20%。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截至11月底,中央和省财政今年已累计拨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0.36亿元。
2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惠及群体:全省406万名低保对象
政府举措: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由上年底每月70元提高到126.85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救助标准由上年底每月31元提高到51.65元。
截至10月底,已累计下拨中央和省财政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8.99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0.93亿元。
3
.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惠及群体:省内211.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
政府举措: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又一次提高,其中2008年每月人均比2007年增加103元,达1005元。明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05元以上。目前,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已经制订了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之后,尽快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确保在春节之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手中。
.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4
惠及群体:全省47.41万名五保对象
政府举措:2008年,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1600元和110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00元和100元。同时,全年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091所,预计年底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可达40%。
5
.新农合全部覆盖,补助标准提高
惠及群体:7280万人
政府举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2007年143个县市区,今年已扩大到157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今年7月底前,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7.47亿元已全部到位。截至10月底,已累计补偿医疗费用42.73亿元,享受补偿的参合农民达3011万人次。
6
.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政府举措: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去年的4个省辖市试点扩大为全省18个省辖市。从10月份起,国家又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贴范围。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07年每人补助20元提高到4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0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不少于20元。根据各地试点工作进度,省财政预拨资金7109万元,保证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顺利实施。
7
.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政府举措:今年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推动创业的政策措施,今年已累计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16亿元。截至10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低于4.5%的控制目标。
8
.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政府举措:我省在近年来连续4次提高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上,2008年再次提高待遇,比上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171元。同时,为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2007年我省开始推行解决老工伤问题的三年计划,目标是2009年年底前全省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
9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政府举措:在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城镇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二次医疗救助。前三季度,全省已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48亿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4亿元。
10
.增加对农民种粮等补贴
政府举措:我省今年兑现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达到77.8亿元,比上年增加38.3亿元,增幅达到97%。前三季度,我省已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7万人,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已兑付1.2亿元。 (据《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