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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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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官
进京抓记者
  央视女记者4日晚从家中被带走,图为其位于东三环的住宅小区及房间住所。
  12月4日晚7点多钟,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检察官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其住宅中连夜带走,据介绍,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而检方认为该记者涉嫌受贿。

  现场回放

  谎称地板漏水

  检方入户抓人

  李某是中央电视台一知名法制栏目的年轻政法记者,住在东三环某小区。事发时,李某的邻居杨女士在其家中,杨女士和李某是同行,和李某私交甚好。7日,杨女士夫妇向记者描述了抓人过程。

  据杨女士描述,12月4日晚7点多钟,杨女士正在李某家中串门,这时有人按门铃,称地板漏水了,要入室看看,李某就开门了。开门后,门口站有三男一女,均着便装。来人称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要李某跟他们走一趟,随后他们出示了拘传证。杨女士觉得事情太突然,赶紧给其做律师的老公刘先生拨打了电话。很快,刘先生也来到现场。他向检察官出示了律师证后,要求对方也亮明身份,对方一一亮了检察官证件。刘先生看了检察官出示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上面写着李某涉嫌犯罪,函件上还写有另外两家媒体记者的名字,一个是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另一个是国内某知名法制报的记者。刘先生称,他还注意到这份函件是复印件。

  为防止意外,刘先生提出异地管辖应通知当地警方。随后,4名检察官和李某以及杨女士夫妇来到朝阳区南磨房派出所。4名检察官和李某走进派出所,但杨女士夫妇因是案外人被拒之门外。在派出所查验了山西检方的相关手续后,李某被4名检察官带走。

  说法

  央视相关负责人

  已赴太原了解情况

  7日,记者来到中央电视台,欲采访李某的直接领导,这名领导称此事很突然,他们正在调查此案,同时拒绝透露具体细节。

  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12月5日,也就是李某被带走的第二天上午,杏花岭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和一名看守所的干警来到中央电视台,要求电视台出具李某的个人资料以及在台内任职等内容。央视负责接洽的领导称,他们须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出具材料,双方暂定当天下午交接材料,但是当太原检方前来取李某的材料时被回绝。据了解,央视拒绝提供材料的原因可能是:央视认为检察院突然入户抓人的做法有待商榷,并认为检察院曾是采访对象,按照一般法理理应回避。

  据央视相关负责人透露,12月6日,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央视相关负责人前往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院的检察长何书生接待了他们。对于李某一案的管辖问题,何书生拿出最高检的一份函件称,这是最高检指定该院处理此案的。据央视相关负责人转述,检察长还称,记者采访当天,他已经劝告记者别再进行采访,但记者没听劝告。

  7日晚上,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当记者表达想采访央视女记者被抓一事时,何书生说,目前案件处于保密阶段,现在不回答任何相关案情,此外,他也没有义务向记者透露案件相关的情况。

  背景

  被抓记者曾采访过检察院

  同行的两名记者透露采访细节

  央视女记者李某在山西采访的对象就是杏花岭区检察院,该院被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而检方则指控,李某在这起案件的采访中借职务之便收受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据了解,和央视记者李某同时采访此案的还有京城某知名媒体的记者陈某和国内知名法制报的记者张某,两人经单位指派前往调查采访。7日下午,经多方努力,记者找到两名当事记者,两名记者向本报透露了部分采访细节,并向本报记者出示了当事人举报杏花岭区检察院的全部资料。

  两位记者出示的材料显示,广东惠州商人吴某与山西太原商人郝某发生经济纠纷,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当地警方先后以“行贿罪”、“合同诈骗罪”、“诬告陷害罪”为由3次前往惠州将吴某抓到太原,其中,“诬告陷害罪”的受害人就是检察长何书生。但随后警方均以证据不足等原因将吴某释放。其间,公安部发函明确指出该案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我们接到反映时吴某又被检察院抓了进去,这是第四次了。向我们反映情况的是吴某的弟弟。”记者张某说。两位记者透露,他们到检察院采访时,检察长何书生没在,该院另外一名负责人接待了他们。他们采访结束离开检察院后,何书生突然给其中一名记者打电话。7日,这名记者播放了据他称是何书生的电话录音。“你们将来受了处分,吊销了你们的记者证,你们不要后悔!”电话录音中,检察长阻止记者采访的口气很严厉,要求记者不要到任何单位去采访,马上撤离太原。此外,检察长还认为记者不是正常采访。

  案件隐情

  女记者与当事人

  弟弟关系暧昧?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检察院指控女记者李某借职务之便收受当事人吴某的弟弟的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

  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李某的几名好友却曝出李某与吴某弟弟之间的“隐情”。据介绍,李某第一次采访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案是在一个月前,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某的弟弟,采访线索也是由他提供的。

  “她没结婚也没男朋友,一直自己独居!”李某的邻居杨女士说。李某通过采访认识吴某的弟弟后,他便开始追求这位年轻的女记者。杨女士说,她通过两次吃饭发现吴某的弟弟和李某关系不一般,两人曾当着她的面搂着一起逛商场,再就是她发现吴某的弟弟不止一次到李某家中居住,并且李某家中还有吴某弟弟的衣物。

  李某的另一位好友梅梅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李某不止一次说过吴某的弟弟追求她。“他确实给李某买过贵重东西。”梅梅很肯定地说,但对于买了什么贵重东西,梅梅却拒绝透露。但梅梅分析说,买贵重物品是冲着感情还是冲李某的记者身份,那就不得而知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案件尚无进展。

  网民反应

  网民人肉“最牛检察官”

  “0351-36390**,这是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电话,大家一起来打,把这个电话打爆”。8日,网络流传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后,某论坛上,网民自发组织起来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发誓要搜出史上“最牛检察官”。

  媒体舆论监督的路在何方?

  4日晚,来自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在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其住宅中带走,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这是继年初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后,国内第二次爆出的记者被抓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地司法机关的做法,激起了网民及媒体同仁对女记者遭遇的普遍关注。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200余家网站转载了该新闻,各大门户网站也在首页要闻区对此作重点推荐,网民的相关留言接近10万余条。除了呼吁山西方面迅速释放被抓走的女记者外,网民纷纷谴责动辄以国家机器打压媒体舆论监督的做法,称这股歪风邪气必须坚决刹住。一位网友打趣道“不如在京设个专抓记者的派出所,这样可以免得地方大员们颠簸千里地进京去抓记者,直接可以当场法办。”

  网友提议

  由北京市检察院审理此案

  针对山西检察官拿出来的拘捕理由,网友认为理由很傻很天真。网友称不管央视女记者李某是否存在受贿行为,也都应交由第三方在地审理,而不是当事方检察院审理。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作为纠纷当事方,借助公权连夜进京抓人,显然是滥用职权,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网友提议记者受贿调查,由有管辖权的北京市检察院办理更合法理。

  (综合新华网、《北京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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