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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5日,“洛阳反扒联盟”正式登记注册为“洛阳市青年志愿者反扒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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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现场。左为“洛阳反扒联盟”理事“绿竹留香”。 | |
声音
□“我们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带动更多的人敢于伸张正义,敢于路见不平一声吼。”
□面对小偷“信不信我拿刀捅死你”的恐吓,他们回答:“信,但是我相信你也怕。”
□“他们放弃了休息,放弃与家人团聚,自发、无偿地上街反扒,他们的行为理应得到尊重和理解。”
□“公众还是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宽容和鼓励,毕竟他们做的是有益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连日来,本报刊发的“反扒志愿者抓错人后遭索赔”一事成为洛阳网民热议的焦点。
10日晚7时30分,这一尴尬事件的两位当事人——反扒志愿者“守护和谐”和“城市猎人”、“洛阳反扒联盟”理事“绿竹留香”作客洛阳新闻网《22楼会客厅》
,回忆过去、反思当下、展望未来。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良律师也应邀出席,为陷入尴尬的“民间反扒”出谋划策。
“尴尬主角”的信念
“只要有贼,就有我们”
出现在直播室的“守护和谐”和“城市猎人”,一个40岁出头,一个年仅27岁,因为这次前所未有的尴尬事件,曾经“一次出手抓7贼”的他们,情绪显得非常低落,说话时不肯面对镜头,其间还几度哽咽,热泪盈眶。
“我们也很委屈,觉得冤,但是事情出来了,就要勇敢地面对它。”他们说,这件事留下的教训,一是反扒队员太年轻,经验和心理素质不足,二是行动时的配合不够,“我们会永远记住这次教训。”
对于过去几年反扒经历,他们用“辛酸”两个字来总结。“加入‘洛阳反扒联盟’,我们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带动更多的人敢于伸张正义,敢于路见不平一声吼。”他们说,他们一般是利用业余时间上街反扒,每发现一个犯罪嫌疑人,可能经过很长时间的跟踪、观察才能出手将其抓获,其间饮食问题不能保障,还会有很多危险。比如“城市猎人”有一次碰到一个贼,对方恐吓说“信不信我拿刀捅死你”,他回答说:“信,但是我相信你也怕。”
“可以说,我们每个队员身上都有伤。”他们讲,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也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他们这几年一直隐瞒着自己是反扒志愿者,有的人还不得不频繁地更换工作。最让他们难受的是,包括一些失主在内的人对他们做的事都很不理解,说“那不是你们的事情”,说他们“傻”,还有些话就更难听了……有时,他们也想过做一名专业的反扒人员,但是种种条件并不允许。“不过,不管什么样的艰难困苦,看到扒手被绳之以法,之前的不被理解和辛酸都会一扫而光。”“守护和谐”说。
“遭遇了这次意外的尴尬事件,还会一如既往地上街反扒吗?”对此问题,他们斩钉截铁地回答:“只要有贼,就有我们!不说别的,在街上见小偷偷东西了,自己心里会过不去,为什么不去抓他呢?!”
“反扒元老”的心声
“警民合力,天下无贼”
“绿竹留香”,36岁,“洛阳反扒联盟”理事,数年来唯一坚持至今的女性反扒志愿者。尴尬事件发生当晚,她心潮澎湃,彻夜难眠。“是让这件事就这样悄然过去,还是公开出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她选择了在网络论坛上自曝“家丑”,为的是“让自己引以为戒,也引起更多的人关注和思考”,因为“我们不怕出问题,怕的是如何面对问题”。
对于大多数网友表示出的理解、支持、鼓励以及捐款为反扒志愿者办理保险的想法,“绿竹留香”深表感谢,说“这是我们能够一直走下来的动力”。不过,她最希望的倒不是经费上的支持,而是有更多的人参与反扒行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倡导社会正气。“当然,不是要人人都上街抓贼,多向市民宣传一些反扒知识或在小偷下手时及时提醒一下受害人,总之,要尽可能地减少小偷的可乘之机”。
对那些持有不同意见的声音,“绿竹留香”认为,“只有爱之深,才会责之切,这些不同意见也是一种关心和鼓励,因为他们担心的还是我们的合法性、安全性等因素”。至于这次被错抓后坚持索赔的A君,她认为“对方可能也是想让我们吸取一次教训,今后走得更好”,所以,反扒志愿者们愿意承认错误,并且在大家的鼓励下改正错误,坚持走下去。
“绿竹留香”回忆说,“洛阳反扒联盟”成立于2005年11月,最初是一个网友群,后来建了网站,大家在网上宣传反扒知识,再后来有了实际行动,反扒志愿者们开始利用业余时间上街抓贼,每年抓贼上百名,有时一个月就抓贼40多名。3年来,参加过反扒联盟活动的有200多人,各种身份和年龄段的人都有,但自始至终坚持下来的老队员只有十几人。其间,关于“洛阳反扒联盟”合法性的争议一直存在,到今年5月15日总算有了一个说法——正式登记注册为“洛阳市青年志愿者反扒大队”(隶属于洛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巡警支队第四大队(反扒大队)的支持。
“绿竹留香”坦诚地说,事实上,要想实现“天下无贼”的理想,光靠几十名反扒志愿者甚至包括警方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也就是“警民合力,全民抓贼”,那才能“天下无贼”。放眼当下,他们还只能如“守护和谐”和“城市猎人”所说——“只要有贼,就有我们”,做好他们自己认为是分内的事。当然,他们希望有一天他们不再存在,因为那就说明贼也没有了。
律师的呼吁
建立“反扒联盟基金会”
“农民工打工一年挣来的血汗钱被盗了,病人辛辛苦苦凑来的救命钱被盗了,大学生上学路上的学费被盗了……在这种时候,谁不对小偷深恶痛绝?谁不希望神兵天降,将小偷绳之以法?但每到那种时候,很多人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真正挺身而出的人极少,让人寒心不已。如今,有一群经济条件并不富裕的普通市民,为了‘天下无贼’的美好愿望,放弃了自己休息、与家人团聚的时间,自发、无偿地上街反扒,他们的行为理应得到尊重和理解”。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刘晓良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对“洛阳反扒联盟”的支持。他说,评判事物的标准有两个:一是道德标准,即是否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标准,很明显,反扒志愿者的行为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扶危济困等传统美德是吻合的;二是法律标准,即是否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也就是说,“民间反扒”有法律依据。既然这两个标准都符合,我们当然可以说,“洛阳反扒联盟”的出现是一件有益于社会的好事。
“然而,这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正常的。包括这次抓错人后遭索赔,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警察抓贼也不是一抓一个准,抓错了也得赔礼道歉。只要今后提高反扒技能,注意方式,掌握尺度,类似的尴尬就可以避免。”刘晓良说,他想告诉反扒志愿者的是“不要泄气,坚持下去”,还想告诉那位被抓错的A君“以一颗包容之心来对待这些反扒勇士”。
很多网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次是反扒志愿者抓错了人,自己赔钱了事,下次他们万一遇到亡命之徒,哪位反扒志愿者受了伤,怎么办?也得自己掏钱上医院?就这样让他们流汗、流血又流泪吗?”对此,刘晓良感慨万千地说,这次尴尬事件的发生,充分说明资金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公益反扒”发展的瓶颈,没有合理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反扒志愿者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为了让“洛阳反扒联盟”等“公益反扒”走得更好更远,刘晓良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成立一个“反扒联盟基金会”,一来为反扒志愿者添置一些便于现场取证的设备,二来在他们自身受伤或失误之后,及时予以必要的救助。
刘晓良还建议,在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出现“民间反扒”的现实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民间反扒”作出详细界定和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可对“民间反扒”进行相应指导和管理,从而既利用民间力量打击盗窃,又避免不利因素的发生,确保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民警的“心里话”
应该给予更多宽容和鼓励
围绕这一尴尬事件,记者还采访了市巡警支队第四大队(反扒大队)一位从事反扒多年的专业民警。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与反扒志愿者接触较多、了解波深。提起反扒志愿者这回遭遇的尴尬,他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说出了一番意味深长的“心里话”。
“如果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只有正式民警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也只有他们上街抓贼的行为才算是合法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洛阳警方专业的反扒部门只有我们反扒大队一家,并且日常从事反扒的民警总数还不到15名,可以设想一下,仅仅依靠我们这些反扒警力,要想控制全市所有的扒手,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么,既然有热心又在行动的市民愿意参与义务反扒,为什么不能加以引导和提倡呢?”
“当然,反扒需要的‘技术含量’其实是相当高的,其危险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谁都有失手的时候,就连我们专业的反扒民警,平时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失手以及它所带来的尴尬、委屈和麻烦……所以,反扒志愿者在这次抓错人之后,既然已经道了歉、赔了钱,社会公众还是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宽容和鼓励,毕竟他们做的是有益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不过话又说回来,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我内心倒不希望这些反扒志愿者上街反扒,而是更想让他们协助警方多作一些关于反扒的宣传,或是到扒窃高发场所协助安保部门做好监控,一旦发现可疑分子,及时通知警方到场处置,自己则不要轻易以身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