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成武 见习记者 王蕾) 拒绝超速超员,平安迎接新年。昨日上午,为期一周的我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全面启动。
重点整治四类违法行为
据介绍,为了配合全国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周,我市将集中整治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高速公路洛阳段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二是在国道、省道路段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三是在县乡道路查处短途客车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四是在市区、城镇道路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多项举措力保治理效果
据了解,为了达到较好的整治效果,我市有关部门制定了以下措施: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全市11个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车检查登记,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和驾驶人情况以及处罚结果要认真登记、汇总、备案。
严格依法处罚。凡查处的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记分。对超速50%以上的机动车,一律吊销该车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违法超员20%以上的,除依法处罚外,不卸客转运不放行,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对异地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的,要将违法情况通报车辆所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对客运单位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加强源头管理。对客运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对符合营运条件和挂靠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屡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建议企业将驾驶人调整工作岗位或解聘;对交通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一律扣留驾驶证,经教育考试合格后,发还证件;对有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驾驶人,要责令其接受处罚和教育,对违法问题突出的,要责令企业对其予以重点监管、停运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