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刘铮 周英峰)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逐年加快,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59.3%稳步提升到2007年的72.9%。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进程呈稳步上升趋势。2000年以来,实现程度平均每年增加1.95个百分点,特别是2007年提高了2.88个百分点,是进展最快的一年。
“按此发展趋势,到2020年我国完全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报告指出。
监测显示,2007年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程度为65.5%,比2000年提高15.2个百分点;社会和谐实现程度为71.3%,提高13.8个百分点;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78.3%,提高20个百分点;文化教育实现程度为67.3%,提高11.8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72%,提高6.4个百分点。
2007年,我国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由2000年的0.412和2.85扩大到0.458和3.55,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由68.7%减小到62.6%,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由13.3%提高到47.6%。报告认为,总的来说社会和谐程度逐步改善。
又讯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指出,东部地区有望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东北和中部地区有望在2015年至2017年基本实现,西部地区则任重道远。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四大区域实现全面小康程度均有上升,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东部地区遥遥领先,东北地区紧跟其后,中部地区势头较好,西部地区有待提高。
监测显示,2007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4%上升到81.3%,实现全面小康程度和提升幅度都居四大区域之首。
东北地区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从2000年的60.7%提高到2007年的74.8%,仅次于东部地区。得益于振兴东北政策,东北地区从2006年以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有望在2015年前后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中部地区发展基础不如东部、东北地区,但近年来发展势头可喜,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5.8%上升到70.3%,但比东部地区滞后4年至5年,比东北滞后2年至3年,有可能在2017年前后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差,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开发力度,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从52.3%上升到64.6%,比其他区域滞后了2年至6年,有可能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