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特侦组于今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后,开始正式分案侦办“机要费”案,8月中旬又开始侦办陈水扁一家涉嫌海外洗钱案。随着侦办的深入,这两案又陆续衍生出系列弊案。
11月12日,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12月12日,台检方特侦组认定扁家犯罪所得超过7亿新台币,对陈水扁、吴淑珍等14人分别以违犯贪污治罪条例、违犯洗钱防制法等罪名提起公诉。12月13日,陈水扁获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裁定解除羁押当庭释放。16日,台湾检方特侦组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30日凌晨,台北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陈水扁时隔半个多月再次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