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偃师市府店镇佛光村义务守护无名烈士墓40年的85岁老人裴麦闹,在村民和孩子们的共同见证下立下遗嘱。他在遗嘱上写道:“我死后,儿子、儿媳要看护好烈士墓,不准向国家要一分钱。”这天,他郑重地在遗嘱上按下了手印。
裴麦闹是一位普通农民,40年前,他承诺把13位无名抗日烈士当作自己的亲人,坚持看护他们的墓地。40年来,裴麦闹一直在践行自己的诺言。13位无名烈士的墓地在他的精心看护下,86株柏树郁郁葱葱,纪念碑巍然高耸。
义务守护无名烈士墓40年,让我们敬佩;年纪大了,又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后代,让我们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