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开始,我国试点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2008年起,我国在农村全面实施推行“两免一补”,此举减轻了广大农村家庭的负担。
2008年7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至此,我国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是我们这个发展中大国的一次历史性壮举,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