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市民孙先生两年前因工伤导致头部严重受伤,当时得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鉴定结论。一个月前,他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而且反应迟钝,干活时常常出错,工作起来相当吃力。孙先生认为这是工伤后遗症,想请假医治,但不知医疗费由谁负担,治疗期间工资待遇将如何计算。
记者跑腿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侯丽娜律师说,孙先生可先到医院检查,如果确诊上述症状确实是工伤后遗症,那么孙先生所在单位应承担他的医疗费用。如果不是工伤后遗症,医疗费用按照一般性患病对待。关于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是工伤后遗症,孙先生因治病需要请假,在停工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孙先生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