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文静 实习生 来旖旎 通讯员 徐童)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洛阳市公共交通汽(电)车乘坐规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向市民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较受市民关注的有以下几条:
赤膊者、醉酒者、无人监护或者虽有人监护但仍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精神病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以及无人监护难以自理的老人或病人,禁止乘车。
无人售票车车厢内不设找兑,乘客乘坐前应当自备零钱,多投币者禁止向后上车者索兑或者从投币箱中取钱。
乘客投币或者刷卡后因故不乘车的,不予退款。
公交车辆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装有IC卡读卡机的公交车辆因读卡机未开启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使用IC卡的,持IC卡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如果您需要查看完整的征求意见稿,可上市政府网站(www.ly.gov.cn/)或洛阳新闻网(www.lyd.com.cn/)。
目前,市法制局已面向市民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洛阳市法制局法规科(邮政编码:4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交规则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k.2008@163.com。
鉴于不少市民不便上网,本报“百姓一线通”将帮您转达意见。您可以在2009年1月5日前拨打“百姓一线通”66778866发表看法,“百姓一线通”会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转交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