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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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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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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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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河洛论语
肇事逃逸 害己害人
 【新闻背景】 寒冷冬夜里,一对母子在闹市区被从身后撞倒,而肇事车辆停都不停,径直往前开去。(本报1日4版)

  这又是一起令人心寒的交通肇事逃逸。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有些交通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已对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造成了危害,对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仍不顾受害者的生命安危,选择了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公然挑衅,其社会危害巨大,不仅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极大的身心创伤,牵动警方为此投入人力、物力,还殃及其他社会客体,给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后患,践踏了社会的安定和文明。

  要根除交通肇事逃逸恶行,除了大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执法机关破案、依法重惩,让交通肇事逃逸“成本”远高于交通事故“成本”外,全社会也要加大伦理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谴责无良交通肇事逃逸者,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素质,规范交通行为,防微杜渐,把恶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肇事逃逸,害己害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漠视生命。交通肇事逃逸是愚蠢而错误的选择,极可能让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转化成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

  交通肇事逃逸逃不脱的是责任,逃逸的尽头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发生交通事故,停车救人是拯救他人,也是拯救自己,这应该成为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具备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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