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昨日起开始接受中国船舶护航申请,中国军舰的护航任务即将展开。据新华网报道,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说,中国商船从6日到10日,已有15艘船申请护航。交通运输部将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使商船能够及时得到信息和救助方面的服务。
此前报道,交通运输部日前表示,该部配合海军护航,对中国船舶和船员实施最有效的保护。
据交通运输部的公告,自2009年1月6日起,凡西行通过东经57度线、南行出红海通过北纬15度线进入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中国船舶,可向中国船东协会提出护航申请,并由中国船东协会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护航请求。
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局成志此前介绍,此次中国海军护航的主要对象是中国公司或中资公司的船只,此外还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等运送人道主义物资的船只。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船只都可以申请海军护航,但对不是中资公司的外国船只提出的护航申请,中方将视情况再做决定。
所有需要中国海军护航的中国船舶或外籍中资船舶,都应向中国船东协会提出申请,由中国船东协会将申请保护商船的情况上报给中国反海盗中心,再通过中国反海盗中心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联合办公,由他们将商船有关信息提供给护航的海军,而这些信息通常需要提前7天告知海军。
据介绍,海军护航是保护中国船员生命与中国船运公司资产的国家行为,不是公司行为,不会向受到护航的船只或船东收取任何费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