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0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意思。
1954年,国家大规模建设刚起步,我在上海机器厂做学徒刚刚期满。
22岁的我情窦初开,那是一个星期天,中午我去南京路上大光明电影院看《冷酷的心》。不料票已卖完,我只好在门口等退票。12点50分时,一个少女拿着两张票走过来。她一边自言自语:“怎么还不来?”一边东张西望。
我见少女衣着得体、面貌姣好,就走过去对她说:“把票退给我吧,我很想看这部片子。”同时把1元钱递给她。当时票价是5角钱一张。她没有接我的钱,却说:“到时我的女朋友不来,你随我进去就行了。”说话间,开演的铃声响起,又过了两分钟,我和她进入大光明电影院。
看电影时,我再次给她钱,她说是单位发的票,不能要我的钱。我感到她的诚实和可爱。
电影演完了,我们一起走在南京路上,每人还吃了一碗馄饨,也是那少女买的单,这让我很不好意思。后来我们又来到上海第一百货公司,她说想买羊毛衫,就和我直奔羊毛衫柜台。
挑选中,她说在日光灯下看不好颜色,要拿到店外仔细看,我点头同意。10分钟过去她没有回来,我没有在意;半个小时过去,她仍没有回来,我有点急了;一个小时后,还不见她回来,我就往外走。这时营业员叫住我,说你们两个一起来的,她拿走了两件羊毛衫,你得把钱拿出来,一件是60元。我再三解释也没用,只得拿出120元钱。当时我的月工资是49.5元,这相当于我三个月的工资。
(涧西区北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