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国庆 通讯员 宋磊)
昨日从市民政局传出好消息:民政部、财政部部署的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我市即日起发放,1月22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据介绍,此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老党员”每人180元。
这次发放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2008年11月核定人数发放;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老党员”按2008年3月审定的人数为准。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将组织专门力量,确保一次性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老党员”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