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邓德洪)
今后汽车违章被拖,不再收拖车费了!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驾考费的收费标准适当调整
《通知》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部分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
调整项目有3项:一是场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申请A型、B型驾照的考试费,由原来的每人次250元调整到每人次300元;申请C型驾照的考试费,由原来的每人次150元调整到每人次200元。二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的实际道路驾驶,申请A型、B型驾照的考试费,由原来的每人次300元调整到每人次250元;申请C型驾照的考试费,由原来的每人次200元调整到每人次150元。三是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新增了夜间实际道路驾驶,申请A型、B型和C型驾照的,均按每人次100元收费。总的来说,驾考费将比以前增加100元。
广大市民尤其是车主可登录省发改委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ndrc.gov.cn/fgwj/bmwj/200901/t20090112_26342.htm。
拖移违章汽车 不再收拖车费
5类收费项目被正式取消,具体包括固定电子警察拍照成本费、特种车辆及安全标志收费、进口机动车信息资料核查费(80元)、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考试费(10元)、违章停放机动车清障费等。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规范停车车位划分和管理,合理布局,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禁停警示牌和停车场告知牌。机动车辆违章停放,驾驶员又不在现场的,可由交警部门将违章停放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凡违章停放车辆驾驶员在现场并主动消除违章行为的,交警不得强行拖车。除依法实施的行政罚款外,对城市道路上违章停放的车辆,交警部门不得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11月中旬,我省就决定将以上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但取消拖车费和停车看管费的工作执行得并不好。此次《通知》明确将这些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列出,市民今后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拖车费和停车看管费说“不”,同时可拨打“12358”举报。
《通知》的执行期为两年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据悉,《通知》从即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两年。过去有关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