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梁云鹤)“花了800多元买的一双皮靴,没想到才穿了3天,鞋头就开裂了!”18日,市民蒋女士拿着开裂的皮靴去退货时,鞋店负责人却要收折旧费,不然不给换货。昨日,在工商人员的帮助下,蒋女士换得了一双新皮靴。
元旦期间,蒋女士在启明东路如意鞋店花818元买了一双女式皮靴。靴子买回来后一直没有穿。直到16日跟老公一起参加同学聚会,她才穿上新靴,可刚穿了三天,左脚皮靴的鞋头就出现了一道约2厘米长的裂缝。蒋女士当即找到了如意鞋店要求退货。鞋店负责人表示,靴子先放店里,等促销活动忙完了再说。
昨日,蒋女士来到如意鞋店,鞋店负责人表示,如果她对产品的质量不放心,可以拿回厂家鉴定,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一定会给蒋女士换货;如果不鉴定就换货,需要支付100元的折旧费。
蒋女士到瀍河区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执法人员称,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蒋女士所买的皮靴三包期应该为3个月,而她的皮靴情况是脱胶开裂,属于保修范围,退货收取折旧费是不合理的。
最后,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如意鞋店为蒋女士更换了一双皮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