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西工区的崔先生去年6月租赁了一套房屋,并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期到2009年6月。去年年底,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赵某,并和赵某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随后,赵某要求崔先生搬家腾房。崔先生想知道,他可以拒绝赵某的要求吗?
记者跑腿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谢亮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房东决定将房屋出卖,这是他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但对于该房屋存在的未到期的租赁合同关系,必须作出妥善处置。尽管房东和赵某双方形成了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因崔先生的租赁合同期限未满,所以崔先生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该房屋,直至合同期限届满为止。 (记者 戚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