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洛阳时代广场悠闲美地西餐厅打工的外地姑娘“小甜”为了多挣一点儿钱,春节期间没有回家。然而,2月2日晚,她却被3名约40岁的男子和5名约20岁的女子忽悠了。她不得不含泪为逃单者垫付了98元的消费单,而且在寒风中无助地喊道:“逃单人,你们就忍心这样对待我们穷苦的打工妹吗?!如果你们有良心,就回来补单吧!你们不回来补单,我会为你们感到羞愧……”(本报2月4日5版)
看了这个新闻报道,一个孤单可怜的弱女子声嘶力竭的呐喊声一直在笔者的耳边回荡,一种难以压抑的愤怒似乎要一触即发。在这里,笔者要说上几句心里话。
第一,是对那8个“潇洒”男女的强烈谴责。假若这个打工妹是你们的亲人,你们会忍心让她受到如此的忽悠吗?你们如果再这样干下去,轻则是受到道德、良心的自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二,“小甜”姑娘在尽职尽责的情况下,未能追回餐费,却还要为逃单者垫上98元,这与情与理都不相符。据悉,各行各业都有一项规定,那就是对于那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后果,当事人是不承担责任的。小甜”作为一个身单力薄的弱女子,能够对逃单者穷追不舍,就应该受到表彰。难道只有她卧躺在逃单者的车轮前要回饭钱才能受到表扬吗?
第三,想提醒一下餐馆老板,98元,对你可能只是区区小数,而对“小甜”来说,付出的是春节不能与亲人团聚的无形代价。如果你能让出这98元,你将会赢得“小甜”的信任,她将会以加倍的工作报答你。
笔者呼吁:那8个白吃白喝的男女,希望你们能良心发现,把98元钱退还给“小甜”,大家都希望能等来好消息。
(地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