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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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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 拘留罚款没商量
公 告
酒后驾车
留下的不只是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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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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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市千余名交警上街查车
醉酒驾车 拘留罚款没商量
见习记者 徐建忠 通讯员 姜东
违法驾驶者被查处。    
  醉酒者朱某(右)与民警纠缠。
醉酒者朱某(中)受到严厉处罚。 记者 光辉 摄
  昨日14时起,市交警支队出动1000余名民警,在市区各主要路口、酒店、酒吧、迪厅、歌厅等人员、车辆较集中的地方,严查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司机丑态百出

  14时20分前后,在王城大道与纱厂路交叉口,豫CM5286黑色桑塔纳轿车撞上一辆轻便摩托车。

  轿车司机满脸通红,声称没喝酒,交警用酒精测试仪一检测,发现他喝过酒,该司机竟说:“喝得不多,半杯白酒。”

  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说:“这名司机姓朱,26岁,被带到我们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后,见谁打谁,骂骂咧咧,还脱掉上衣撒泼。直到19时,他还没有清醒。”

  19时48分,记者见到这名司机时,他的脸和眼睛还是红红的,上身只穿一件单衣,露着肚皮,不断地高声叫嚷,称自己不会写字,任由交警罚款,他不要车了,也不签字。

  经检测,这名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73.5mg/100ml(超过80mg/100ml就属于醉酒了)。交警部门对他作出罚款8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20时20分前后,在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豫GL9003小客车被交警拦下。该车司机46岁,西工区人,自称能喝1斤多白酒,当晚只喝了三四两,不影响开车。见记者拍照,他急忙扭头说:“我就喝了点儿酒,有啥好拍的!”

  经检测,此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21时20分前后,在九都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豫CG6888黑色轿车在快车道上久停不动,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司机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交警打开车门,闻到浓浓的酒气。司机姓张,是洛宁县城关镇人。

  醉酒司机至少被拘留10天

  从1月23日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醉酒驾驶员,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近期节日较多,人们应酬多了,酒后驾车现象也明显增多,我们在这个时间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告诉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的陋习必须改一改。”

  欢迎群众举报

  据介绍,1月22日凌晨,310国道三门峡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1月24日,安阳滑县一面包车司机驾车撞上路边两位老人,逃逸过程中又撞死6人;春节期间,鹤壁市和内黄县分别发生一起酒后驾驶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两起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这些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都是酒后驾驶。

  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警方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醉酒驾车的司机一律拘留,对酒后驾车的司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有醉酒驾车嫌疑的司机,一律要抽血化验。

  市交警支队开设了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63227360,欢迎群众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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