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2月6日电
拉大旗作虎皮,以领导司机的名义,浙江丽水人吕伟强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累计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案件还涉及多名身处领导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吕伟强曾多年担任丽水市某领导的驾驶员。公安机关的侦查表明,吕伟强自2004年8月到案发时,以工程招投标、银行还贷、与他人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办厂、做基金等为由,以月利率2%~12%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单旭波等28户个人和企业非法集资,累计金额26218.58万元。
丽水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吕伟强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其中有数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有违纪行为。现已查明,丽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伟达筹集亲友资金出借给吕伟强使用,并多次出面帮助吕伟强联系向企业借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锋、丽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益由为吕伟强借贷资金提供方便条件。由于他们的帮助,吕伟强先后向浙江金龙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借款1020万元,造成企业实际损失855万元。此外,原丽水市委办公室人事行政处处长林斌在出借资金和介绍朋友出借资金过程中,收受吕伟强“好处费”。
鉴于上述干部的所作所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丽水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伟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公安队伍;给予林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出党政机关;给予李锋、吴益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