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到了。
早春的空气中弥漫着浪漫的气息。作为女人的知己、男人的朋友,《女周刊》不会错过这个让人遐想让人躁动的日子——情书篇、情事篇、情约篇、情话篇,为你打造一个别样的浪漫情人节……
即便写给你第一封情书的男人,不是陪你度过这个情人节的男人,他也仍然值得被感谢和铭记。
因为,是他第一个发现了你的美丽。
每逢情人节,总有男人或女人为选购礼物而烦恼。
是送她玫瑰,还是送她钻石项链?
是送他领带,还是送他打火机?
心爱的人啊,你到底喜欢啥?我送什么东西才能讨得你的欢心?
其实,送什么礼物都不如亲手写一封情书。
鲜花会凋落,领带会过时,而一封感情真挚、甜蜜芬芳的情书,却有可能陪伴我们一生。即使它最终被丢弃在风里,燃烧在火里,但那些迷人的字句,也早已镌刻在我们心里,历久弥新。
本文的这两位女主人公,都曾收到过各式价值不菲的礼物,但现而今,引她们回味万千的,还是当年的那些老情书……
走失的马儿
模范情书:就算父母不再给我生活费,我还是要爱你。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
——yours horse
书写时间:1984年
收信人:张霞 现年41岁 行政人员
他们都是洛龙区安乐镇(原安乐乡)人。两家是世交,都姓张。他和她青梅竹马,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同学。
他学习成绩优秀,温和有礼,是闻名全村的好孩子。相比之下,成绩一般的她就黯淡了许多。但她眉清目秀,自有一股清冷傲人的气质。
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风气不似现在这般开放,男女之间搭个话都羞羞答答。
他经常到她家里看电视,跟她的家人谈笑风生,唯独不跟她说话。但她能察觉到,他对她是有好感的。
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他在路上遇见,她的目光撞到了他的目光,赶紧避开。两人相向而行,将要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甩了一下头发。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在她眼里却潇洒万分,刹那间,她怦然心动。
待他走远了,她忍不住回头去望,却见他也正扭头看她。目光再次交接,他羞红了脸,她则低下头,匆忙地跑开。
一种朦胧的情感,在少年人的心怀暗暗滋生。
他再去她家的时候,已不单是为了看电视,还为了向她借书或交流学习经验。这个理由正大光明,谁也无法怀疑什么。她欣然接受,并大胆回应,也向他借书。
有借便有还,你来我往的次数多了,她对他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眷恋。
1984年,他考上了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她进了洛阳师专(今洛阳师院)。
卸下了升学压力的他们,心情无比轻松。他有晨跑的习惯。每天早上,她在他必经的小路上等着,两人碰面后,并肩而行,回忆小时候的趣事,笑声洒满小路,快到村口再分道扬镳,一个向东跑,一个向西跑,怕被村里人看见了说闲话。
她本以为这段快乐的时光可以持续到当年9月1日,他到大学报到的日子,没想到,8月4日,他突然不辞而别。
她惶惶不安,若有所失,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跟自己说再见,直到她收到他的信。
确切地说,那是一封情书。在这封信里,他初次向她表白。
原来,他很早就开始喜欢她,并把对她的爱慕之情写在了日记里。他母亲无意中发现了他的日记,得知他和她“关系不正常”,极为震惊。
他们俩同姓不同辈,按照辈分,她应该称他为叔。他们两个相好,在他母亲看来,是大逆不道之事,必须加以阻止。
母亲威胁他:你要再和那丫头来往,就断绝你上大学的伙食费!
他咬牙反抗。如果父母不插手干预的话,他本可能把对她的感情一辈子藏在心底,但既然有人挑破了这个秘密,他索性就让它大白于天下。
在写给她的信里,他深情地表露了对她的情意——他要不顾一切地捍卫这分感情,希望她能和他站在一起。
他属马。所以,信的落款,他写的是“yours horse”(你的马儿)。
这封信,在她的心海激起了汹涌的波浪。惊喜、感动、担忧、焦虑……种种复杂的感情冲击着她。她多想接受他的爱啊,却又害怕他会因此与父母决裂,影响前途。
她怀着矛盾的心情和他鸿雁传书,直至他的母亲找到了她,劝她放了他的儿子。
最终,理性战胜了感情。她退缩了。她给他写了一封信,言不由衷地说:“虽然我们的感情很重要,但是父母的感受更重要。”
他无法理解她的态度,认为她太懦弱。他将她写给他的信退还给她,并附了一张白纸——万分痛苦的他,已经无话可说。
此后,他们再没有见过面。她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他可能出现的任何地方。
后来,她嫁给了别的男人。出嫁的时候,她把那些泛黄的情书,珍藏在了娘家。而那个她曾用心爱过的男人,已经被封存在了她的心里,成了最珍贵的一段回忆。
愿为我买大樱桃的小子
模范情书:我喜欢你。要是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会为你买大樱桃。
书写年月:1995年
收信人:范同学 现年25岁 公务员
范同学娇俏可爱,长得就是一副万人迷的模样。据她自己透露,早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有男生偷偷给她写情书。
第一封情书,乃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炮制的。那小子是暴发户的后代,父母在菜市场卖肉,家中很有些积蓄,因此,他“财大气粗”地向范同学许诺:如果你愿意跟我好,我会给你买大樱桃吃。
那是1995年,一市斤大樱桃卖十几元人民币,顶普通人家一个月的柴米钱,能消费得起这种奢侈品的人可不多。
范同学偏偏就喜欢吃大樱桃。
不得不佩服写情书的小男生,眼光够毒,小小年纪便知道: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先要抓住她的胃。
不过,范同学是有气节的,富贵不能淫,大樱桃不能屈。虽然她的确很想吃大樱桃,但身为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家长心目中的乖宝宝,她对这种早恋行为还是十分反感的。
她咬牙切齿地抓起这封伟大的情书,一把丢在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及时堵住了其他同学说三道四的嘴巴。
到了初二,又有人给范同学写情书了。那是一个挺帅的男生,很招女生喜欢。这个男生锲而不舍地追了范同学多年,一直到她大学毕业。
此时的范同学,已多少明白了情为何物,收到帅哥的情书,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若无其事地把情书随手扔在书包里,到家后,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看,每个字都要品味十来遍。
她本想把这些情书藏在抽屉里,又担心被父母发现,干脆躲在厕所里,将它们一烧了事。
这个斩草除根的举措,当年曾带给范同学许多安全感,现在却令她后悔莫及——而今手机短信流行,身边已没有愿意花心思给她写情书的人。而那些被她烧掉的情书,便成了可贵的情感回忆。
请为我写一封情书
每个女人年轻的时候,都曾收到或渴望收到男子寄来的情书。
情书是对一个女人最好的礼赞。它用一种含蓄而热烈的形式,明白无误地证明了一个女子的美好和独特,抚慰了女人渴望被爱的芳心,满足了女人小小的虚荣心。
爱情总是阴差阳错。丘比特的箭总是射偏。写给你第一封情书的那个男人,往往不是最终陪在你身边的男人。但这并不妨碍女人对情书的珍视和喜爱,尤其是当这些情书来自于她所喜爱的男人。
收到过情书的女人,是幸运的。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当人们都习惯用手机短信传情,用被无数次转发的字句敷衍了事时,若有人肯为你夜挑孤灯,用心用意地写上一封情书,白纸黑字地记录他对你的一片痴心,请你一定要珍视他的这分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