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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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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翟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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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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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翟世有
雍正亲令立碑记
记者 孟国庆 见习记者 郭立翔 文/图
村中老人讲述“还金山”碑的传说。
  文物档案

  名称:“还金山”石碑

  年代:清朝

  现址:孟津县会盟镇花园村

  性质:碑刻

  规模与形状:碑高160厘米,宽65厘米,厚13厘米,正面刻有“还金山”3个大字,背面为《拾金处》的碑文,约2000字。

  价值:此碑为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所立,距今已有近300年的历史。作为皇帝钦命所立的石碑,它是研究清朝初期的文化建设和雍正王朝历史不可多得的珍贵文物。  

  

  孟津县会盟镇花园村的南端有一座山,名叫还金山。村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这座山原叫宋家山,因为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在此立了一块“还金山”碑,宋家山被改名为还金山。这次文物普查,孟津县文物局果真发现了这通已经断裂的石碑,流传已久的一段佳话得以证实。

  石碑记录义举

  昨日,我们在花园村村头见到了树立在路边的“还金山”碑,石碑断裂处衔接的痕迹依稀可见,背面的《拾金处》碑文字迹较小,雕刻较浅,右下部分风化严重,字迹已经模糊难以辨认,但前半部分碑文仍清晰地记录了一段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清朝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四月初三,陕西三原县的秦泰贩卖棉花路过孟津。其马背上的包裹里装有170两白银,他牵马路过宋家山时,包裹掉落在地。

  河南府孟津县天平街(今会盟镇花园村)的贫民翟世有到宋家山晨耕,拾获了此包裹。翟世有在路边等了一天也不见失主,回家后便把此事告诉了妻子。虽然他们家很穷,但其妻子徐氏回想自己当年丢失三百文钱时悔恨焦急的心情,坚决支持丈夫将银子归还失主。

  第二天,翟世有看到秦泰的招贴(寻物启事),就报告了乡地保,如数将银两还给了秦泰,并且坚决不肯接受对方在寻物启事上承诺的“均分银两”的酬谢。秦泰被翟世有的高风亮节感动了,拜其为父。

  这事被逐级上报,时任“河东总督”田文镜得知此事,专折禀报雍正皇帝。雍正也深为感动,为此还洋洋洒洒写了一篇约1200字的谕旨。这篇名为《世宗宪皇帝恩赏义民翟世有顶戴银两谕》的谕旨封赏翟世有七品顶戴,奖白银百两,并令河南府将翟世有的事迹刻成石碑,立于拾金处,要求举国上下学习。

  碑文在叙述翟世有拾金不昧具体过程和细节的同时,还详细记录了此后各级官员对该行为的褒奖情况。

  雍正亲立楷模

  这一拾金不昧的义举何以惊动了皇帝?雍正又为什么将翟世有树立为全国的“道德模范标兵”?这与雍正的个性及他重视文化宣教、整顿吏治的政策分不开。

  在雍正看来,翟世有的义举情操确实难能可贵。因为170两白银可不是个小数目。《红楼梦》中,刘姥姥进大观园,见到花费20多两银子的“螃蟹宴”,感叹道:“这顿饭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了。”然而,“以耕种为业”的翟世有面对这样一笔巨款,不仅“丝毫不取”,而且当失主要与他均分时,他又“固辞不受”。

  雍正五年,北京城里曾发生了类似事儿:一个叫“六十一”的铡草夫,在草堆里拾到50两银子后交给了官府。

  雍正在《世宗宪皇帝恩赏义民翟世有顶戴银两谕》中说,国家接连出现这种拾金不昧的好事,是“风俗转移之明证,国家实在之祥瑞”。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祥瑞呢?正是自己爱惜百姓,谆谆教诲,把国家治理得好,才会出现“道不拾遗”这样天下治平的事件,这一点儿天下人都应该明白。

  雍正随后又由义举引申到吏治:像翟世有、“六十一”这样的普通百姓都知道戒贪知足,而那些官员饱读圣贤书,应当作黎民的表率和楷模,但不少官员竟然“纲利营私,不端士品”,难道不感到惭愧吗?为了改变“人心风俗”,雍正决定将此事立碑表彰。

  皇帝一声令下,田文镜不敢怠慢,亲自撰写碑文。全文用浅显的文言及方言讲述了此事,意在让乡民能看懂,这样的碑文在历代碑刻中实不多见。

  然而,雍正的用意很快被官员们歪曲,随后,各地此类“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弄虚作假骗取赏金的,还有一些地方官员也借此猎取名声以求升迁。乾隆继位后,不得不通报对这类做法进行制止。因此,保留下来的“还金山”碑就更显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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