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年初九(2月3日)从老家回到我现在工作的这个城市的,刚好那天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那天我请她们俩吃了一顿饭,分手时和那女孩子互相留了手机号。
正月十五那天,我约她晚上去看焰火晚会,在去的路上我花了3元钱给她买了一个纸灯笼,她一直就那样挑着看烟花,她说这让她回到了童年。在送她回去的路上,路过一家粥店,每人一碗豆浆,一盆煎饺,共花了9块,然后分手回家。回家打电话聊到1点多,最后可能是聊到了她的某个伤心处,她哭着说声“挂了”,就挂掉了电话。
我很担心,在凌晨2点的时候我打车到她的住处,花了17块钱,给她打电话说我在她家楼下,她下来后我就抱着她一直聊到天亮。在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做出了一个一生中也许是最大胆的决定,决定当天上午去把结婚证领了。于是我们都回家把户口本拿上,9点多去民政局把结婚证给领了,从认识她到领结婚证只有7天时间,我现在都还有点晕。
我们俩一个是1980年生的,一个是1981年生的,也许是真的找到了共同语言,都寻觅了那么多年,突然发现原来对方就在眼前。我们现在打算先结婚后恋爱,从认识到领结婚证,我只花了29块钱。
我现在只是一个事业单位的小职工,还没买房子,但是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收入也比我高,她说结婚就先用她的房子,这会不会成为我以后的负担呢?但现在我感觉自己已经幸福地飘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