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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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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添加这些“料”,违法!
  本报讯(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陈佳明) 近日,卫生部公布第二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昨日,我市卫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餐饮业展开检查,打击不法商贩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黑名单”显示,皮革水解物可能被添加到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中,目的是增加蛋白质含量;溴酸钾可能被添加到小麦粉中,目的是起到增筋作用;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可能被添加到乳与乳制品中,用以掩蔽抗生素;富马酸二甲酯可能被添加到糕点中,以起到防腐、防虫的效果。

  “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并不是一个概念。”市食品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公布的4种物质都属非食用物质,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为了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只要是未经评估的物质,不管有毒没毒,添加到食物中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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