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英杰
昨日上午,记者从王城公园动物专家那里得知:伊川县高山乡王中洼村村民捕获的野猴(详见本报昨日3版)不宜送入动物园。
昨日上午,在王城公园水禽池旁,记者向公园技术员王星卓介绍了有关情况。他看了图片和视频后表示,这只猴子确实与动物园猴山的猴子一样,属于猕猴。
猕猴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河南则被列为猕猴濒危省份。猕猴在我国分布较为广泛,洛阳近年没有发现猕猴种群,但洛阳北面的太行山和王屋山均有猕猴种群分布,其中比较出名的是山西阳城和河南济源;洛阳南面的南阳市宝天幔也有猕猴种群。在伊川县发现的这只猕猴,很难确定是野猴,也许是从马戏团逃脱或被遗弃的猴子。
王星卓遗憾地说,这只猴子不能进入动物园的猴山圈养。
这倒不是说动物园不负责任,而是因为猴群有特殊的生活习性,很难容纳这只来路不明的猴子。以前有过这样的情况,外来的猴子进入猴山,其他猴子会对“外来户”痛下黑手,直至将其活活打死。
王星卓建议,村民可选择林木茂盛、食物丰富的山林放归这只猴子,比如我市与南阳交界的林区。假如这只猴子有幸被其他种群接纳,那么它的后半生也就有了依靠。
记者随后又来到市林业局保护科咨询。因该局正在召开一个现场会,一名留守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随后再来,共同研究相关问题。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只野猴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