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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所谓“北川受灾学生沦为湖南童工”图片。 | |
事件回放
近日,有网友在博客上披露“北川受灾学生沦为湖南童工”,指责湖南岳阳一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灾区学生赴广东打工,称其中不少学生为未满16岁的童工。
帖子最先发在一博客上,为自称与灾区学生在一个工厂打工的人所写。博文称,北川受灾学生被湖南一所学校招生后,学校打着资金紧张的幌子向学生收取水电费等约2000元。寒假期间还组织学生去广东打工,其中不少人未满16岁。学生除每月有200元生活费外,其他工资全打在学校账户上。
通过多方联系,记者从博客主人处了解到他所指的学校是位于岳阳市的湖南国际经贸学院(现称岳阳市公共管理职业学校)。
网络盛传的“北川受灾学生沦为湖南童工”一事,经连续追踪报道后,引起中央、湖南省和岳阳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记者18日获悉,岳阳市教育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并发来了详细的调查资料。今后,接收学校不得再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
事件引起中央关注
岳阳市教育局向湖南省教育厅递交的汇报材料显示,关于此事的博客文章在网络上出现以后,湖南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立即做了舆情简报,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批示“速组织调查核实,依实情有效处理”。
2月2日中午,岳阳市教育局收到相关批示。当天下午,副市长隋国庆率市教育局局长王志明、副局长刘志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岳阳市公共管理职业学校(即博客中所称的湖南国际经贸学院),专程调查核实情况。
此事引起了中央的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教育部部长周济和湖南省教育厅张放平都对此事作了批示。2月7日,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张大伟处长、周芳友副处长带着中央的批示,又专程到岳阳调查。岳阳市教育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并于7日下午派职成科曹晔同志赶赴广东两厂实地调查。
接收灾区学生537名
调查结果显示,岳阳市公共管理职业学校在没有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的情况下,直接与灾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希望接收灾区学生就读。
该校从2008年8月24日到9月7日分4批接收了共计537名学生(理县165名、陇南372名)来校学习,其中包括藏族学生82名、羌族学生85名、回族学生42名。有应届、往届的初中毕业生,也有高中毕业生。该校已于9月10日正式开学。
9月中旬,岳阳市教育局得知该校接纳了灾区学生就读的消息后,派领导到校看望学生,并提出“为每个灾区学生解决生活费750元”等3项要求。市委书记易炼红在一份《献爱心陷困境》的内参刊物上批示“请新启、国庆及相关部门的同志迅速到该校了解情况,给予援助”。
随后,岳阳市政府、市教育局下拨专项资金各37万元,社会捐赠资金4万元以及衣、被、鞋等一批生活物资。目前,绝大多数生活物资已发放给学生,而市红十字会捐赠的200套运动服、近100双运动鞋因数量不足暂未发放。
接收学校为这批灾区学生选配了优秀的班主任,为每个学生建立了台账。入学以来,学校组织进行了为期8天的军训、3次文艺汇演、1场篝火晚会,组织全体灾区学生到岳阳参观南湖广场、岳阳楼、洞庭湖,还先后组织演讲比赛、歌咏比赛、作文比赛、篮球赛等文娱活动13次。付玲艳同学由于地震心灵创伤,一遇刺激就会晕倒,曾先后昏死7次,每次学校都是派车送她到医院,班主任守在床前,医药费也全由学校解决,到去年11月她已经痊愈。
学校在四川理县、甘肃陇南接收学生时,经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收取了每名学生800元费用,并与家长签订了有关协议,学校开出了正式发票。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再收取任何费用。调查结果称,“博客文章中收取水电费等每生2000元左右纯属子虚乌有,更没有学生组织过罢课”。
组织两批学生勤工俭学
调查资料显示,该校于2008年12月13日和18日组织了两批学生到广东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开展前曾向岳阳市教育局做过请示,岳阳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必须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年满16周岁,挑选大中型企业,选派得力人员全程管理”。
调查获悉学生勤工俭学的具体情况是:到中山市火炬工业园的中山纬创资通公司参加面试的有181人,因身体、文化不合格等原因,有23人未通过面试,实际在中山市进行勤工俭学的学生只有158人(四川42人、甘肃100人和湖南、湖北16人)。学校安排了3名带队教师,其中一名教师今年1月23日返回岳阳。
去年12月19日,到东莞市东坑镇富港电子厂参加面试的学生有120人(四川32人、甘肃73人、湖南湖北15人),8人未被录取(次日返校)。由于想家、不能吃苦等原因,在后来的一个多月中先后有30名学生离职(其中四川8人、甘肃19人、湖南湖北3人),目前在东莞进行勤工俭学的学生只有82人(四川24人、甘肃52人和湖南、湖北6人)。这次勤工俭学活动同样安排了3名教师带队,其中一名教师于2009年1月18日因为家人生病回家,另两名教师一直留守,春节也没有回家。到目前为止,共参加勤工俭学学生220人,其中四川学生56人、甘肃学生144人以及湖南、湖北学生20人。
没有发现使用童工情况
调查人员在东莞市调看了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随机走访了8名灾区学生,与其中的5名学生进行了交谈,均没有发现16岁以下的学生;在中山市,调查人员随机抽查了30多名学生的身份证,并随机与6名学生进行座谈,没有发现有年龄小于16岁的学生,其年龄都在17岁以上。
学生勤工俭学期间,校长兰光辉先后3次来厂慰问学生,春节前夕还向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了50元~100元不等的慰问金。近两个月时间,学校先后为学生垫付车票费、体检费、中介费、办卡费和押金等共计82484元。
学生工资卡由学校代管
调查人员从教师和学生的口中获悉,学生勤工俭学的时间是3个月,学生有3500元~4000元不等的收入,扣除学校已经代为垫付的伙食费(200元/月)、车票钱、体检费、中介服务费(150元/人)、零用钱(每月100元~200元)等1500元左右,上缴学校学杂费1000元,其余归学生本人所有。另外,东莞学生12月的工资打在学校财务账上,中山学生12月的工资都打在学生个人工资卡上,但是学生个人工资卡现由学校保管。
调查资料称,“学校没有从勤工俭学的学生中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学校或学生与厂方的勤工俭学合同规定,在东莞市东坑镇富港电子厂勤工俭学的学生底薪为770元/月,加班时间严格按《劳动法》要求计算薪酬,到现在为止,厂方按298元/人的标准,发放了2008年12月份的工资(工资直接打到了学校的财务账上);在中山市中山纬创资通公司勤工俭学的学生,入厂以来,也只发放了2008年12月份的工资(12月18日到12月底),工资为300元~600元不等。到2009年2月9日,两地均没有发放今年1月份的工资。
处理意见:不得再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
岳阳市教育局认为,中职学生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但“这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该局对该校组织部分学生勤工俭学活动提出了3条处理意见:
一是灾区学生不再组织勤工俭学,不管招生之初有何承诺,学生、家长意见多大,要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学生思想工作;二是鉴于实地调查情况和学生目前状况,学校要认真与中介协商本次勤工俭学时间截止到2月底,必须做好学生工作,取得企业支持;三是学生勤工俭学现金收支情况公开透明,分厘都要发给每个学生。
(综合新华网、四川在线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