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消息
广东23日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全社会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包括引导居民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与“五一”等法定节假日相连接形成旅游黄金周;鼓励学校开展修学旅游活动等。
23日出台的《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参与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主体是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居民以及办理了广东省暂住证或居住证的暂住人员。
鼓励“带薪假+法定假”
《意见》指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人们将带薪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相连接,广东将创造必要条件鼓励和引导居民,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国家重要法定节假日前后集中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的旅游黄金周。
《意见》还指出,各单位尤其是窗口服务部门,应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干部职工的年度休假信息和休假安排;在弹性安排休假时间的同时,要统筹安排生产或工作任务,做到工作和休假两不误,确保公众办事窗口正常运作。
广东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公众假期由国务院统一安排,广东省不可能规定放长假,但鉴于上半年缺少旅游高潮,旅游部门将通过举办富有吸引力的节庆活动以及协调落实带薪休假等办法,鼓励和引导居民在“五一”前后休假。
广东省政协委员郑烘对这一政策大为赞赏,认为弹性恢复“五一”黄金周这一创意性的举措无疑将对广东旅游业有巨大的拉动作用。由于带薪休假的灵活性,今年的“五一”很可能从“黄金周”变成“黄金月”,旅游企业收入预计将比去年实现翻倍的增长,市民也可以更方便地避峰出游,减小景区和交通的压力。
将推旅游休闲卡积分换优惠
《意见》规定,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城市休闲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等,实行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向社会开放。
意见还提出,广东将积极探索推行“国民旅游休闲卡”,持卡人员凭卡参加旅游休闲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便利服务和价格优惠。据广东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旅游休闲卡”作用将类似“旅游消费券”,按照设想,广东居民持卡消费将获得景区门票折扣、报名参团团费优惠等,而积分到一定程度,则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旅游券,享受更大程度的旅游优惠或是一定程度的旅游补贴。这一国民旅游休闲卡计划有望在年内推出。
寒暑假组织学生修学游
《意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可在寒暑假和黄金周等法定假日期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修学旅游活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记者了解到,与征求意见稿中将修学游列入中小学课程相比,《意见》中针对这一问题的提法显得更为缓和。《意见》还明确规定,严禁变相向学生乱摊派,增加学生经济负担。
业内人士分析,将修学游列入学生综合实践仍然存在几方面的问题。首先,在一些国家也有将修学游纳入学生实践,但由于这些国家采用学分制,实践也是算作学分计入学生成绩的,而中国中小学并不采用学分制,因而纳入实践也将较难执行。另外就是安全问题如何保障,最关键的一点是费用问题如何解决。
对此广东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修学旅游中的一些具体操作细则还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商。
旅游福利≠公款旅游
《意见》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相关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但也同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变相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
广东中旅新闻发言人王坚认为,此举将解决公务商务旅游发展中的一个“瓶颈”。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正常的差旅、旅游福利同“公款旅游”等同起来,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中规定旅行社发票不能报销,但事实上,旅行社办理奖励旅游和公务商务旅游,市场巨大,也能为企业节省不少开支。旅游费用不能列支的情况早就应该得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