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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为“艳照门”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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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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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为“艳照门”出庭作证
确认四女星身份 正式审理可能传唤涉案女星
  身穿黑衣亮相面容清瘦。
  不理媒体采访要求。
  在保镖保护下进入法庭。
  “粉丝”声援陈冠希。
  核心提示

  陈冠希因怕被暗杀不愿回香港为“艳照门”案作证,23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出庭作证。陈冠希在法庭上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照片都是自己或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没有被迫成分。他在法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四名女艺人身份, 分别为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

  

  据《环球华报》报道,经过检控官及辩方律师6小时的提问,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在温哥华的作证23日已全部结束。24日,陈冠希再次到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怕被暗杀移师温哥华作证

  由于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陈冠希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专程从香港前往参与听证。

  据卑诗省法院传媒联络人表示,取证会原计划为3天至5天,从23日上午10时开始。

  ●法院正门步入遭传媒围堵

  23日上午10时,陈冠希乘坐一辆红色面包车准时到达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他在数名彪形大汉的保护下,穿过在法院门口守候多时的记者进入法庭,尽管来自香港和当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始终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庭,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卑诗高院正门步入法庭,令守候他多日的香港及当地媒体记者可以拍到他到庭作证的镜头。而上周六便到温哥华的香港媒体曾抱怨说,一直未能捕抓到陈冠希的行踪,难以交差。

  ●黑衣打扮一直面无表情

  陈冠希的取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上午10时20分正式开庭,全程以英文进行。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一直面无表情。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前后休庭,下午2时重开,至3时半前后结束。

  取证会由卑诗省法官阿黛尔(Elaine Adair)和香港法官唐文主持,但整个过程是采用香港的法律进行。

  上午,由检控官、香港特区政府高级律师谢家树向陈冠希提问。谢家树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几件主要证物,包括: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3本陈冠希从2001年到2006年所拍摄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

  下午,则由该案的辩方律师Kelvin Lai向陈冠希发问。

  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陈冠希拒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法庭上表示。

  幸好,在当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强调自己很享受私隐生活

  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或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完全是私人的生活。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

  他说,除了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他说,如果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指电脑维修导致照片被盗

  陈冠希在法庭上表示,他曾使用过3部手提电脑及一台台式电脑,其中一台17英寸手提电脑在多年前遗失,当中曾存有一部分女星相片,但他表示自己已经删除了这些照片。

  另外,陈冠希称,其中一台15英寸手提电脑及台式电脑曾拿到香港中环一家电脑公司进行改装和维修,其间无人监视修理过程,而台式电脑更曾留电脑公司1天至2天,他不排除有人乘机偷取电脑里的档案。

  ●确认照片中四名女星身份

  在下午辩方律师的提问中,陈冠希否认除了自己的电脑外,这些女星艳照还被存到其他地方的说法。

  陈冠希在法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Cecelia Chung, Gillian Chung, Bobo Chan 和 Rachel Ngan(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

  ●或无需香港支付法庭租金

  据悉,这次听证,是由香港当局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庭进行的。不过,据辩方律师透露,由于卑诗与香港有打击犯罪司法合作的协议,此次取证,卑诗省最高法院并没有收取租金。

  ●有“粉丝”到场声援陈冠希

  当日上午9时许,在卑诗省最高法院门前,出现一名自称是陈冠希“粉丝”的余姓男子,他手持陈冠希的巨幅画像海报,声援陈冠希。他认为,陈冠希无论演戏或唱歌都有不俗的表现,自己十分喜欢,至于“艳照门”事件,纯属陈冠希个人的私生活,外人不应该加以指责。

  ●取证基本结束第二天签字

  据悉,本次取证原计划要费时3天至5天,不过,因为控辩双方没有更多问题,所有取证已基本结束。24日,陈冠希再次到法庭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然后送往香港,作为4月6日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加拿大主流传媒关注案件

  此次取证,除了吸引香港的媒体前来温哥华采访外,加拿大的英文主流媒体如加拿大通讯社、加拿大国家广播公司(CBC)、加拿大电视台(CTV)、多伦多星报等也都到场采访。

  30多位记者在采访中曾经发生碰撞,有摄影师被推倒地受伤。

  ●正式审理或传唤涉案女星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推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据悉,该案将于今年4月6日在香港审理,案件审理中有可能传唤“艳照门”事件中所牵涉的女艺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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