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23日,市交警部门在网民座谈会上表示,暂停在郭寨收费站以北坡道测速。交警部门以前的测速主要起调研作用,并未向司机寄出罚单,积极向交通部门建议更符合实际的限速值,待限速值最终确定后再测速、处罚;在此路段增设固定警力,加强交通管理,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 (本报24日2版)
限速20公里/小时,超速50%罚款2000元、驾照记6分。连日来,这几个关键词引起了我市各界的激烈争论。
毋庸讳言,争论确有道理。
因为,连参加洛阳新闻网访谈节目的市交警支队的有关人士也说,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郭寨这个地方车速应该是不允许超过时速30公里,至于限速20公里/小时是否合适,可以对不同的车辆进行细化管理,比如说小轿车限速20公里/小时就有点浪费资源,但是如果拉50吨货物的大货车下那个坡时速超过20公里就很危险了。
由此引申出一个关于车速、生命和责任的问题。
一方面现在的汽车越造越高级、车轮跑得越来越快,另一方面人命关天,交通事故近年来在不断地荼毒生命。那么,如何让汽车的时速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保障生命的安全?如何履行好交警职责,通过合理执法,有效治理超速现象?如何拿出一个让广大司机和人民群众都满意的措施?这就是此次争论的核心问题所在。
窃以为,解决好了安全和通行的关系,也就解决了此次的争论。一是通过加强执法,有效治理安全隐患,提高管理水平,对不同的车辆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二是保障通行,以较为合理的限速使司机驾车路过该路段时不再因担心超速而提心吊胆,不再因觉得车速像蜗牛爬而牢骚满腹。
由此联系到我们的许多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能否多考虑一下客观因素、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细化管理措施,如此,则可避免许多误解和争论。 (赵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