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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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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关林商贸城突然出现了一个“市场营运车辆收费处”,向已交过
谁在越俎代庖乱收费?
记者 张喜逢 实习生 袁远
三轮车车主出示马甲和管理费收据。    记者 戚帅华 摄
  昨日,在关林商贸城大门外,几名三轮车车主正饱受风寒等候生意。几年来,这群人“讨生计”的方式很简单:在向管理部门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获得营运资格后,每天蹬着三轮车,在市场内帮商户拉送货物,挣取每趟1.5元至2元不等的“出力钱”。

  今年2月份,这群人营运过活的方式被打破了——依规定在运管部门办理营运证、交纳费用后,还得向市场内突然冒出的一个收费点交管理费。

  车主:生活不易,却遭如此扣车收费

  近50岁的刘翠翠,在市场内“蹬三轮”已4年。今年过完年后,她便去运管部门交纳240元,办理了今年的营运证。

  2月23日上午,刘翠翠和几名同行正在市场大门外等生意,突然,四五名男子来到她面前,让她把门口一些货物拉到市场后面。她高兴地把货搬上车,跟着那伙人来到九号路附近一个房屋内,她看到屋内摆放有数辆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

  令刘翠翠意外的是,卸完货后对方没有付钱的意思,反而以“没交管理费、车辆乱停乱放”为由把她的车扣了。她忙把自己交过费的营运证件给那伙人看,对方却不承认。

  刘翠翠前往自己所在的办证组组长处询问得知,从今年起,他们这些蹬三轮的人需再给那伙人交200元管理费才能在市场内拉货。无奈,她给那伙人交了200元管理费,领回了要被扣一个月的三轮车。

  我们在市场走访众多三轮车车主发现,遇到此类扣车交费遭遇的并非少数人。另一位三轮车车主告诉记者,那伙人在收了200元管理费后,还让他们花28元购买一件橘黄色马甲,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分车主中谁给他们交过钱,目前市场内有二三十人买了马甲。

  蹊跷:公开设收费点,收据是“白条”

  昨日9时许,我们来到车主们所说的收费点——4街86号商铺。此时,商铺卷帘门虽紧闭,但在门口赫然贴着一张印有“市场营运车辆收费处”字样的纸张。

  附近商户告诉记者,这个商铺一时没有商户租用,2月中旬,它成了那些“收费者”在市场内收取三轮车车主管理费的点儿,“收费者”究竟是何身份他们不清楚。

  随后,我们在在此交过费的三轮车车主手中看到了一张张票据:那是些货品收据,上面没有公章,只显示有手写的“今收到×××200元整”。票据上没标明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并非正规单位开据的“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俨然就是一纸“白条”。那些他们购买的马甲上,则印有黑色的“关林市场”字样和一个编号。

  管理部门:我们不清楚,正在调查

  究竟是谁在市场内公开设点收费?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批准?

  关林市场管理委员会一位工会负责人称:“我不清楚此事,管委会不具备此类(收取非机动车营运管理费)收费权限。”

  另一位负责市场非机动车营运管理的徐姓负责人说,他们没有批准人去违规收取管理费,也没有权利去收取此类费用,会不会是市场自发组织形成的呢?他们将展开调查。

  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场内负责拉送货物的三轮车属于搬运装卸行业,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收费备案,并办理有带编号的营运证件,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否则属乱收费。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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