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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藏钱二十六公斤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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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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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藏钱二十六公斤
南京女贪官潘玉梅受贿千万元,一审被判死缓
办案人员在潘家(左为潘玉梅)清点赃款。
  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至案发前囊中已收入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贿款,而她也因此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邮政系统腐败案牵出潘玉梅

  也许自知罪孽深重,今年46岁的潘玉梅在悔过书中写道:“如果我还有生的出路,一定现身说法,贪的下场就是今字底下关着个人,将会一辈子赎罪,有的错是错不起的。”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纪委在查处邮政系统一起腐败案件时,被审查人员高某口中冒了句:“我还给潘玉梅书记送过几十万美元。”这句话令办案人员反复斟酌:一个处级干部会有这么大胆吗?如此巨额外汇究竟从何而来?

  南京市纪委主要领导听取案情汇报后,当即指示对任何线索都要认真查清,全力以赴,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办案人员从资金来源入手,开始秘密初查。自学过法律本科的潘玉梅闻风而动,一面与相关人员“对口型”、订立攻守同盟,一面则四处托关系打探虚实,销毁物证,企图逃避组织审查。

  南京市纪委初步掌握潘玉梅的严重违纪问题后,时间已是2007年农历春节。2月26日节后上班第二天,南京市纪委领导带领办案人员来到了栖霞区,向区委主要领导通报了案情。中午,潘玉梅被带到南京市纪委办案点。

  抗拒13天才配合调查 家中查出26公斤现金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潘玉梅如五雷轰顶,但她始终坚信高某不会出卖自己。在最初被审查的两天里,她对问题缄口不言,只是反复念叨:“我没有拿别人的钱,我没有问题。”

  办案人员利用网上搜索的资料,和潘玉梅详细聊了她的工作。潘玉梅对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感到惊讶,但对问题仍避而不答。

  外调资料显示,其银行账户有一笔330万元的资金往来。办案人员点了点她,潘玉梅有些沉不住气了,时而心不在焉,时而大汗淋漓。

  潘玉梅的孩子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三,潘玉梅最担心自己照顾不到小孩,影响孩子学习。为了让孩子安心学习,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主动到学校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请老师关心其孩子的思想和学习,孩子在中考后升入了重点高中。

  组织上对潘玉梅家庭的关心,办案人员对她的苦口婆心,令潘玉梅十分动容。审查进行到第13天,潘玉梅终于从畏罪封闭的心态中走出来,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调查。

  2007年3月10日下午,她悉数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额贿赂的经过,并写信请家人配合组织交出赃款。当晚9时许,办案人员将潘玉梅存放在父母家中的现金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全部取回。这些赃款净重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花费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

  退伍后先当区委秘书

  曾是不留情面的女强人

  潘玉梅出身于军人家庭。中学毕业后,她参军入伍,22岁在部队入了党,退役后回到栖霞区工作。她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很快以出色业绩赢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历任区双拥办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办事处书记、栖霞区区长助理。

  她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街道基层担任领导职务10年,至免职时,这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财税收入达5亿元。

  2000年,上级各项经济指标压下来,工作中遇到的失意、委屈、矛盾也接踵而来,令“女强人”潘玉梅异常困惑。她渐渐把社会上负面的东西放大,把阴暗面当主流,对权力有了追逐和运用的欲望。

  潘玉梅的落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迈皋桥街道一村支部书记。起初,潘玉梅对高某工作中的不当之处尚能大会点名、小会批评,高某对她也心生敬畏。2000年春节前,高某借机拜年到潘玉梅家送了2瓶酒和1万元钱,当时潘不在家。因适逢春节,这笔钱潘玉梅没有退。此后她对高某便不好开口批评了。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出国培训班。临行前,高某到潘玉梅办公室递了个信封:“你到国外可以派上用场。”潘玉梅心想20人的团队可能要用钱,自己帮高某也协调了一些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1万美元。2002年,潘玉梅被提拔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书记,成了一把手,高某更把潘玉梅视作“绩优股”,找机会接近。

  单笔索贿金额破了南京处级贪官“纪录”

  2003年,南京开始推进小城镇试点,学习华西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土地开发可谓寸土寸金,高某遂注册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里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不久,由于中心村项目不规范,打政策“擦边球”,市里下达了停止施工、停止销售的禁令。

  潘玉梅考虑到“双停”后,高某的公司将难以为继,便主动开会统一班子思想,以维稳、完成税收等理由帮助高某开脱,帮他渡过了难关。其后, 高某投桃报李,出手也愈加阔绰。2005年11月的一天,高某在村委会门口一次将80万元现金送给了潘玉梅,她则欣然笑纳。

  在一次区委常委选举中,潘玉梅被差额落选。仕途上的停滞不前,使她对官场开始有了把握不住的恐惧。为了散心,她和高某等人到上海等地的顶尖时尚购物商场疯狂采购,高档衣物、价值5万元的名表尽入囊中,高某则成了她的“刷卡机”。

  2006年,不知满足的她对高某谎称街道将统管所有村委会资金,变相向高某索取48万美元、120万元人民币,此笔贿款令潘玉梅最终成为该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据统计,2000年春节前至2006年12月, 潘玉梅在担任栖霞区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主任、工委书记及栖霞区区长助理期间,利用分管经济工作及街道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92万余元、美元50万元(折合人民币398万余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万余元。

  以权牟利结成“腐败圈” 借招商引资批地圈钱

  潘玉梅的人生追求发生偏离后,她和官场上几个朋友联手,与不法商人结成同盟,借壳换地,借地圈钱,逐渐形成以权牟利为手段、以权力商品化为特征、以权力积累资本为目的的“腐败圈”。

  2003年年初,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筹建创业园区招商引资,潘玉梅、陈宁(迈皋桥街道原主任,区财政局原局长,同案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逐渐成为一对亦步亦趋、侵吞国有财产的“腐败搭档”。

  他们首先物色了一个港商陈某,共同商议成立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并将创业园区内100亩土地,以低于市场价每亩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陈某。之后陈某则以工贸公司名义,将上述100亩土地转手以每亩24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某体育用品公司,从中获利1500万元人民币。事后,潘玉梅、陈宁分别收受陈某贿赂480万元。

  为防身份暴露,在注册成立工贸公司时,潘玉梅以其亲属名义登记并占公司34%的股份,陈宁以其亲属名义登记并占公司33%的股份,且二人均未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在这起对集体土地寻租的事件中,潘玉梅掩人耳目打出了“三张牌”, 从而以低廉成本获取了土地溢价的超额利润。

  一是倒签协议,虚假经营。由于工贸公司购买的土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潘玉梅、陈宁便将购买协议签订时间提前。而在土地运作中,该公司始终没有项目进驻,仅象征性地做了些土地平整的基础工作,掩人耳目。

  二是变更股东,虚假转让。工贸公司成立仅半年,潘玉梅等人便以转让企业的名义变更股东,将工贸公司转给南京某体育用品公司,实则从中获取土地的巨额溢价收益。

  三是迂回走账,洗黑钱。为防事情败露,潘玉梅让港商陈某将480万元赃款先打到其友孙某所在的某工程技术翻译院账上,然后以陈某的名义参加该院的高息集资,一年后才辗转给潘玉梅本人,给人以正常经济往来的假象。对于从中获取的一笔330万元赃款,潘玉梅先是在银行开户存入,第二天迅即销户,然后以其母亲名义另存银行。陈宁对收受港商陈某的480万元赃款,先是将其中280万元有偿借给陈某使用,另外200万元以其妻女名义分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用社股权及支付房款,这笔钱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上则无影无踪。

  为牟取非法利益最大化,潘玉梅如法炮制,她与时任南京市某局局长的周某(另案处理)、南京市某公司书记兼副总经理的江某(另案处理)、某厅处长孙某(另案处理)及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顾某等5人共同商议成立一家公司,以便专事潘玉梅主管的创业园区某地块的运作。

  5人先期共同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购得创业园区267亩土地使用权。两年后,潘玉梅拍板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的高价回购了该地块,5人则从中非法牟利1700万元,而该地块是创业园区唯一高价赎回的土地。

  关系网互相渗透 还揪出一个厅级干部

  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潘玉梅案从表面上看,涉及的人和事似乎是单独、孤立的;实则在这张围绕集体土地寻租织就的关系网中,多个违纪违法链条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牵涉多个贪污、贿赂、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规模较大的群体腐败案件。

  特别是少数“一把手”借地圈钱,低买高赎,恣意寻租,其腐败行为渐趋集团化发展。其中,潘玉梅与时任迈皋桥街道主任的陈宁结成同盟,两人不仅通过工贸公司买卖土地共同受贿各480万元,还为其他公司降价购买创业园区300亩土地从中共同受贿各50万元。潘玉梅除受贿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外,还非法获利425万元,陈宁共计受贿559万元。

  潘玉梅案暴露出的土地寻租黑洞引起了南京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资料显示,该案共查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厅级干部1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00余万元,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社会反响强烈。

  从潘玉梅案件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土地交易背后常常有权力寻租的影子,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关注和监督的重点。潘玉梅窝串案件的及时查处,不但清除了党政机关内一窝“蛀虫”,而且为南京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综合新华网、《扬子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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