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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撞了就 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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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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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文/ 宋 扬
  撞了,又撞了!

  前两天,第81届奥斯卡颁奖典礼刚刚举行完,有细心国人就发现了一桩巧事——新晋最佳女配角佩内洛普·克鲁兹的那身巴尔曼高级定制古董裙,早在9年前就被我们的华语歌坛天后王菲穿过了!

  细心人的话虽然没有明说,但颇有几分得意和自豪藏在深处:管你克鲁兹有多牛,你穿的还不是我们中国明星早年穿剩的衣服呀?!

  对比网友晒出的照片发现,除了裙衫长度不同外,从纱面到款式再到经典花纹,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差。春风满面的克鲁兹要是知道中国影迷不关注她好不容易捧到手里的“小金人”,而是嘲笑她那风情万种的大牌行头,恐怕要气得摔奖杯了。

  好在,她的礼服谈不上抄袭,而是这款源于上世纪40年代的礼裙首次被翻新制造的结果。她完全可以放宽心:想那2001年台北演唱会上,王菲穿的是原版古董裙,纱面略微发黄,搭配白袜、凉鞋,尽是一派前卫、搞怪之风,哪有我这般高贵、性感?!

  同样的一款礼服,在不同的明星身上穿出了别样的风味。不过,撞衫对明星来说,终究像一场噩梦,不但有品位不够独到之嫌,还难逃被大家品头论足的命运。

  所有人都不乐意被拿来对比,自以为是的明星们更不情愿。怪不得有人开玩笑说,明星撞衫好比阴沟里翻船,同场撞衫就更是飞来横祸。

  没办法,大品牌都爱大明星,大明星也只爱大品牌,这便是撞衫的根源所在。当明星与商家达成协议,以帮助宣传作为华衣美服的交换代价后,赞助商恨不得将新款送到所有明星手里,以争取最大的曝光率。所以,不管是借是买,贪名牌,就注定埋下了“撞”的祸根。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小时候看港片,莫名喜欢上片头出现的这句话。现在送给那些大明星,撞衫了别尴尬,用它安慰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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