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洛阳晚报·百姓写手》上有一篇文章《幸福感想》,其中有几句话:看旭日东升是一种幸福,观夕阳西下也是一种幸福。我当时想:这样的文章,这样的感悟未免太文学化、太浅薄了吧。没有几个人会把看旭日东升、观夕阳西下当作幸福,因为人有低层次的需要,也有高层次的需要,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当人们不能自我实现时,他(她)还会幸福吗?
但我错了,在论坛里没有一个人赞成我的说法。他们都赞扬本文作者写得好,赞成作者的观点。
接着,我在《当代文萃》上又看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唱着开心的歌谣去生活》。文章开头说:美国最大的橡胶公司的董事长莫根有一个著名的观点,他说,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前提不是学历的高低和专业素养的深浅,而是看他做事情开心的程度。因此,他对应聘到公司的员工,还要继续考察,看这个人做事情是否开心,是否变成工作的奴隶。
开始,我对这种说法半信半疑。后来我仔细观察单位的情况,大致验证了这种说法。工作愉快的人,不一定工龄很长,却能获得劳动技能大赛的参赛资格。由此,我改变了对幸福的认识。人的不愉快、不幸福是把幸福的标准定得太高,无论自我价值是否实现,我们都可以幸福。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把看旭日东升、观夕阳西下看作幸福呢?没有了幸福感觉的人,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洛阳八中)